臺灣刑事局公佈陳水扁槍擊案細節 (圖)
 
2004年3月21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



3月19日下午臺灣陳水扁在遭槍擊不久後低頭查看其腹部,呂秀蓮也回頭注視。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臺北二十一日電)陳水扁總統日前在臺南拜票時受到槍傷,刑事局鑑識人員綜合各項跡證已完成「彈道重建圖」並公佈相關鑑識比對細節,在「一把兇槍」的假設前提下,警方認爲,歹徒當時是在陳水扁座車右前方,以土造槍枝連開兩槍(土製子彈)。

刑事局今晚召開記者會公佈鑑識項目,有關「彈頭、彈殼比對鑑驗」部分,鑑識科長程曉桂指出,「兩顆彈頭底部直徑與兩顆彈殼內徑相當,研判有組合成一顆完整土製子彈的可能性」。

「彈頭上DNA鑑定結果」部分,刑事局法醫室組長黃女恩指出,根據鑑識,陳水扁腹部所受槍傷是土製鉛質彈頭所爲,而副總統呂秀蓮左膝中彈則是土製銅質彈頭所爲,分別驗出九組與八組的DNA-STR型別,與陳總統與呂秀蓮血液DNA型別都相同,研判「來自同一人」。

「彈頭上玻璃微物鑑定結果」部分,程曉桂表示,在銅質彈頭經鏡驗發現有玻璃碎片,經比對元素組成,認爲是貫穿擋風玻璃所遺留。而鉛質彈頭經鏡驗,上面附着有微量白色纖維及極微量藍色纖維,並分別驗出棉纖維、聚酯纖維成分,與陳總統所穿白色內衣、白藍相間襯衫纖維成分相似,研判是彈頭貫穿陳總統所穿襯衫與內衣所遺留。

「總統衣服上血跡型態」部分,內衣上血跡爲暈染血跡型態,程曉桂解釋,與陳總統腹部傷口相對位置大致相符,研判是腹部傷口出血暈染所致;另內衣上兩處暈染血跡型態,研判可能爲兩次按壓止血,衣服接觸傷口暈染所致。由內衣內外側血跡量比較,研判血跡滲透方向,是由衣服內側傷口、內衣、襯衫、夾克,依序往外滲出所致。

「總統衣服上疑似彈孔重建」部分,依陳水扁所穿三件衣物的疑似彈孔,以及陳總統腹部傷勢型態連線,研判射擊彈道自右向左進入夾克、襯衫、內衣,擦傷腹部後,穿過內衣,最後彈頭留在襯衫與內衣間。

「總統拜票座車彈道重建」部分,程曉桂依正副元首受傷情形分別說明;呂秀蓮方面,在拜票吉普車右側靠近邊緣處有一呈橢圓狀彈孔(長約一點六公分、寬零點八公分),由呂秀蓮膝蓋傷口相對高度,以「物理投射法」(Physical Projection Method)重建彈道可能,研判射擊由座車右前方角度射入,貫穿擋風玻璃,穿越前座人員中央空隙,再擊中呂秀蓮膝蓋。

關於陳水扁受傷情形,刑事局研判歹徒在其座車右側、接近水平射擊,另外陳水扁拜票時身體左右擺動,因此重建可能射擊範圍約七十度是合理彈道。刑事局長侯友宜補充,在歹徒「只有一把槍」行兇的假設下,兩槍擊發目標順序應是「先呂、後陳」,主要因爲改造槍枝沒有來福線,子彈擊發後,「特徵紋痕」辨識點不夠多,因而無法證實是一把或兩把槍行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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