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了望》第29期有一篇文章,说的是震惊福建的徐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其中说到顺昌县公安局前后共有12人卷入此案而被立案查处,文章的题目是《“全国优秀公安局”为何沦为黑保护伞》。我读了全文,感到还有另外一个更严峻的问题没有引起注意,这就是:黑保护伞为何成为“全国优秀公安局”?

顺昌县公安局1998年度被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在获得上述荣誉之前及以后,公安局的一批领导和民警一直为徐捷黑恶势力团伙“保驾护航”。徐氏黑恶势力团伙从形成到发展经历了十年时间,在县公安局“评优”的前六年即1993年到1998年期间,就已是罪恶累累,并先后致死二人,致伤多人。在一个黑恶势力无比猖狂、人民频频遭殃的地方,负责保一方平安的公安局却在1998年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局”,真是莫名其妙。

更严重的是,这股黑恶势力一直得到了公安局一批领导和民警的保护。他们得了黑恶集团的贿赂,于是包庇纵容,使黑恶势力在这五六年中不断“坐大”。例如,林业公安分局埔上派出所所长李益双,几年内先后30多次收受犯罪嫌疑人红包,总额达11万元。除了用金钱开路以外,徐捷团伙还使用美色来击垮李建等人的意志。据介绍,徐捷曾2次安排李建和一批公安干警到福州某高级酒店集体嫖娼。县公安局原副局长裴浙闽原来工作相当不错,但他未能闯过女色这一关。顺昌县一个有名的交际花主动投怀送抱,成为他的情妇。在黑恶势力团伙的金钱、美色利诱下,先后有两名副局长、四名派出所长、一名中队长败下阵来。

这些公安局的局长、所长、队长收了黑恶势力的钱,于是像狗一样为他们效命。“有的放弃履行职责,对徐捷团伙聚众赌博等犯罪行为熟视无睹;有的对群众的报案不办理,受理的案件不作为;有的为黑帮分子通风报信、出面说情、开脱罪责;有的甚至沦为黑恶势力的帮凶,为黑恶势力使唤和左右”。加之上面又有县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李建也为黑帮所收买,顺昌的治安就不用说了。然而,奇怪的是,这样一个许多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安局竟然成了“全国优秀公安局”,天下还有比这更荒唐的事吗?

如果一个“优秀公安局”在成了先进之后,骄傲起来,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这个问题当然也发人深思。如果一个本来几乎烂掉了的公安局,居然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则其在政治上的危害一定要大得多,它在更深的层次上影响了国家机器的形象,动摇了人民的信念;而在实践上,保护伞上又涂了油彩,更好地保护了黑恶势力,打掉它也就更加困难。

“全国优秀公安局”是怎么评选出来的,我们无法知道。但可以肯定一条,这些评选没有经过广大人民群众的真正的民主推选。试想,如果由顺昌的群众投票,则公安局不仅当不了先进,恐怕人们早就要求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了。就是当面不敢说,也会人民来信满天飞的。“强盗成模范”,既助长了强盗的气焰,又亵渎了模范的声誉,这样的教训是值得我们,尤其是有关部门的领导者认真记取的。

(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