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纪检委、监察厅为什么要和江泽民过不去
 
作者:横河
 
2002年4月26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今天,惊见小参考报道“重申共产党员不许嫖娼卖淫!”报道说,中共广东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宣布,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组织、策划卖淫活动,或者强迫、介绍 教唆、引诱他人嫖娼卖淫,经查获都会给予开除党籍、行政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处分。

我以为嫖娼卖淫的处理是司法部门的事,没想到这还归共产党的纪检部门管。看来是出国时间太久,有点跟不上潮流了。

不仅是不许,还是重申!可见共产党员嫖娼卖淫已成为一项传统。

从通知上看,共产党员在嫖娼卖淫这一行中,主要起的是领导作用,就象在一切其它行当一样,合法的,不合法的,地上的,地下的,白道的,黑道的。

从这份报道看,共产党员嫖娼卖淫已经是党内的普遍现象。这些人都属于一个叫做中国共产党的组织,都学习这个党的章程,都学习这个党核心的三讲三代表理论。同时他们也都领导了包括“组织、策划、强迫、介绍 教唆、引诱他人”在内的“嫖娼卖淫”活动。因此,他们的嫖娼卖淫活动是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学习了党章和三讲三代表的结果。我敢打赌,在这些领导了嫖娼卖淫活动的共产党员家里,一定能抄出三讲三代表的学习材料和学习心得,以证明他们的犯罪行为的根源是什么。

我知道这都是事实,可也犯不着以省纪委和监察厅文件的形式和嫖娼都嫖到美国去了的江泽民过不去呀!

(注:本文是学习了新华社评论员文章后的习作,基本逻辑是学新华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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