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会通过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决议
 
2001年9月29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联合国安理会28日晚一致通过决议,要求所有国家冻结任何涉嫌从事恐怖主义行为的个人的资金或切断其经济来源,并对那些向这些个人提供任何资金或经济来源的组织进行严厉打击。

决议谴责9月11日在美国纽约和华盛顿等地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并重申国际恐怖主义行为已经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了威胁。决议对恐怖主义行为在世界各地有所增加深表关切,重申必须根据《联合国宪章》以一切手段打击恐怖主义行为。

决议呼吁各国紧急合作,防止和制止恐怖主义行为。决议要求各国应防止和制止资助恐怖主义的行为,并制止在本国领土内以任何手段直接、间接和故意为恐怖分子提供、筹集资金;制止恐怖主义组织招募成员和不向恐怖主义分子供应武器;不给向恐怖主义分子提供安全庇护的人提供安全庇护。

决议要求所有国家采取措施,确保把参与资助、策划、筹备或犯下恐怖主义行为或参与支持恐怖主义行为的人绳之以法,并在国内立法中明确规定这种恐怖主义行为是最严重的刑事犯罪,以确保恐怖主义分子受到严惩。

与此同时,决议还呼吁所有国家加速情报交流工作,并强调必须加紧协调所有国家、区域和国际等各级的努力,以加强国际社会在全球面临恐怖主义威胁时作出必要的反应。

决议是由美国代表团起草后送交安理会讨论通过的。据了解,此次安理会就这项决议草案从进行磋商到表决通过只用了大约24个小时的时间,显示了国际社会对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高度重视。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安理会表决时在座。

安理会是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通过这一决议的。因此,该决议从通过之日起对所有国家立即具有强制性约束力。任何国家如不遵守这一决议,在经过查证核实后,安理会有权对有关国家进行制裁甚至使用武力,以强制有关国家执行这一决议。

决议同时还规定,成立一个由所有安理会成员国组成的安理会委员会,并在有关专家的协助下对该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决议呼吁所有国家在该决议通过90天内向该委员会报告各自国家为执行这一决议所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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