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革命:从野蛮到文明之路
 
2001年2月12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使野蛮人变成文明人,从立法过度到法治是一件极难的事,要经过长期的学习、训练和培养,是一个漫长的、文化革命的、脱胎换骨和自我造就的过程。

中国是一个法治的国家吗?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回答:不!看一眼今天的中国就知道了,从上到下都是胡作非为、弄虚作假、贪污腐败。我怀疑连邓小平都不懂什么是法,他说"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意思就是:合法不合法都不重要,达到目的就行。这样的人群会有法治吗?中国人不仅缺乏遵守法律的观念、知识、传统和文化,中国人的社会更缺乏法律的约束力。

新中国成立不久,新中国的缔造者们就制定了新的宪法,这部宪法给人民的民主和由的权力比美国的宪法多。然而,制法和法治完全是两回事。我们不妨想象一下,如果我们给一群猴子制定完美的法规,要它们遵守,它们是否就变得规矩文明起来,不再争食、打斗、撕咬了?不会的,它们仍然是一群野蛮的畜生。也许它们偶尔也会不满意它们的野蛮的、畜生的生活,但要它们改变和学会自律也实在难,它们没有这种能力, 它们无可奈何。

所以我们必须明白,使野蛮人变成文明人,从立法过度到法治是一件极难的事,要经过长期的学习、训练和培养,是一个漫长的、文化革命的、脱胎换骨和自我造就的过程。

法治社会的形成需要两个条件,人对法的知和能。知,就是社会的每个成员要有法律的知识,明白自己的权力和义务,明白法律的神圣和重要性,要有自觉守法的愿望和觉悟。能,就是社会要有法律的约束力,人们有维护法律的能力,任何违犯法规的行为都受到应得的惩罚。

如何达到对法律的知?这可以通过宣传教育来实现。法律教育不应只在学校,而且要在整个社会,不应只在学生时代,而且应该是终身的。用什么样的形式来进行这种的教育?我们应该了解西方人的文明教育是怎样实现的。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教会起了巨大的作用。西方人为他们的信仰花费无数的时间,他们思考人生和社会,思考人类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他们探讨如何达到今生的完美,如何实现来世的快乐。西方人的文明社会也就在这种思考和探讨的过程中慢慢形成了。中国人也必须这么做。其实, 中国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已有类似的做法,那时每个星期都少不了学习和聚 会。这是一种很好的形式,应该把它继承和发扬。那个时期没有贪污腐败,犯罪率也极低。因此,要达到中国人对法律的知,中国必须有由政府支持和引导的、全民的、终身的、有关道德法律和科学政治信仰方面的教育学习和探讨;政府和民间合作,组织法律教会传教,中国宪法就是圣经。

怎样达到维护法律的能?一个社会怎样才具备维护法律的力量?训兽师手里必须有鞭子,否则野兽训不好,不听话,不守规矩。老百姓违犯了法规,政府手里有鞭子,有军队和警察来管教。如果政府犯了法,政府的官员兽性大发违犯法规谁来管教?政府手里的鞭子不会抽自己,所以老百姓手里也必须有鞭子。手里没鞭子,政府的官员搞官倒,犯了法,杀了人,然后说不搞争论了,算了,老百姓也只好忍了。不争论怎么能辨是非,知善恶?当官的说什么,百姓就听什么,百姓没有说话的份吗?这就不合法、不公平了。老百姓怎样才能握住鞭子?只有靠联合。一个人或少数人,斗不过政府的鞭子,军队和警察。老百姓必须靠人多,靠组织工会、农会和各种协会,选出代表为自己说话。中国的老百姓要好好学习怎么组织、团结和联合起来,集聚更大的力量。当老百姓的鞭子举起来了,政府犯法的时候就抽它一抽,皇帝腐败犯法的时候就把皇帝换掉,一个人民的、法治 的社会就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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