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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馬"案貪官判了 可是反腐英雄成了「違法亂紀者」
 
【人民報消息】中新網北京11月16日消息:轟動一時的瀋陽「慕馬」案已塵埃落定,而關於一位70歲的老人究竟是「反腐老幹部」還是「屢教不改的違法分子」的爭議卻還未終結。

今天,《瀋陽日報》的網站刊登專稿指出「反腐英雄」周偉其實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違法違紀人員。而《南方週末》9月6日刊登的文章認爲周偉是舉報慕綏新、馬向東等瀋陽貪官的「反腐老幹部」。

兩家媒體各執一詞的報道全文如下:

(一)《瀋陽日報》網站專稿:「反腐英雄」周偉其人其事

近一段時間,遼寧省以外的幾家媒體先後報道瀋陽出了個叫周偉的「反腐英雄」、「傳奇老人」,有的甚至提出要重獎周偉。但令人不解的是,對這樣一個「英雄人物」,爲何周偉所在的遼寧省的媒體和中央權威媒體無一報道?帶著這個問題,筆者通過大量採訪,終於撥開迷霧:原來所謂周偉是反腐英雄的鼓譟,是一些別有用心者和不明真相者的刻意炒作。現將有關周偉其人其事的真相告之讀者,以正視聽。

一、50年代以來就因屢屢違犯黨紀國法,受到黨紀和刑事處罰

周偉,1931年10月出生,1947年12月參加工作,1949年4月入黨,原任瀋陽市輕工局家電公司副經理,1991年離休,1996年5月經市委組織部審批享受地專級部分待遇。

1953年至1955年,周偉在中共瀋陽市委機關工作期間,因未婚同居造成女方懷孕,後將女方遺棄;在實行統購統銷政策時,因違背組織紀律搶購棉布等問題被開除黨籍,後經教育有悔改表現改爲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998年5月28日,周偉因組織非法集會被行政拘留15天;1998年8月,經瀋陽市輕工局紀委討論,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1999年5月7日,周偉因煽動鬧事、擾亂社會秩序被勞動教養二年。

二、假冒「中組部聯絡員」,組建非法組織

1994年10月,周偉首次進京上訪後,便自稱是中組部任命的「中央組織部聯絡員」,受中央委託協助市委工作,並以此身份四處活動。事實是,中組部沒有在省、市、區聘請過老幹部聯絡員,周偉根本不可能是中組部的聯絡員。所謂中組部「聯絡員」身份純屬周偉假冒。

1995年10月,周偉未經政府職能部門批准,組織成立了「瀋陽市企業離休幹部協會籌委會」,自任會長,制定了組織章程,建立了36個分會籌委會,編制了名冊,專門從事上訪活動,由此形成了涉及瀋陽市20多個企業、700餘名離休人員的「老幹部上訪團」。1996年5月27日,瀋陽市民政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團登記條例》,宣佈「瀋陽市企業離休幹部協會籌委會」爲非法組織並予以取締。

三、多次組織非法集會串連上訪,擾亂正常秩序

1995年以來,周偉幾乎每週都在他辦的經貿公司或自家樓下市家電公司院內組織老幹部集會,少則十幾人,多則上百人,研究上訪策略,散發、出售他寫的上訪材料。爲了製造社會影響,還將較大規模的集會地點設在省委附近的和平廣場。

周偉1999年5月6日被勞動教養前,共組織上訪活動達140餘批、2萬餘人次,每次上訪人數少則百餘人,最多超過千人。特別是1994年至1998年上半年,共組織了119批、1.7萬人次。其中,越級上訪和衝擊中組部6次,如1997年1月28日周偉帶人手舉大字塊到中組部門前,並衝進中組部院內;上訪和衝擊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及省有關部委23次,如1995年6月24日上午,周偉帶領幾百名老幹部不接受省信訪辦的接待,強行要與省委領導對話,率衆衝開省委大門,在院內謾罵推搡勸阻人員,並進入省委禮堂召開老幹部會議;上訪和衝擊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及人代會15次, 如1995年11月27日,周偉帶人沖壞市政府大門,在市政府辦公樓內,強行要求市長接見;上訪和衝擊市委老幹部局44次,上訪和衝擊市勞動局9次,上訪和衝擊瀋河區委等其他部門數十次,攪得機關無法正常工作。

四、自以爲反慕馬的英雄,完全是貪天之功,無稽之談

幾年來,周偉的一貫手法是,當省、市新領導到任時,周偉便在上訪信和集會中,對新領導極力吹捧;當某領導幹部調離後,則百般詆譭,大言不慚地到處吹噓,說這是他舉報反對的結果,以此欺騙老幹部,提高自己的威信。如1997年,慕綏新任市長後,周偉曾在信中寫道:「新來的慕綏新市長乾的出色,使處於困境的瀋陽人民看到了曙光,老幹部們也很高興!……」。當慕綏新、馬向東(時任常務副市長)等人因經濟問題被查處後,周偉馬上在離休幹部中炫耀是他舉報的結果,稱自己是反慕馬的「英雄」。最近,北京一家傳播中心的編導,聽信誤傳,「滿腔熱情」地到瀋陽採訪這位反慕馬「英雄」,引起了中央紀委查處慕馬案件權威人士的警覺,正式約見了他們,嚴正指出:對慕馬大案的查處,一直是在中央、中紀委和省委、省紀委的領導下進行的。中央及省、市紀檢部門從未收到過周偉有證據的信訪舉報;中央和有關部門在查處上述案件時,從未找周偉了解覈實過任何「反腐敗」問題的情況;查處慕馬專案組的同志根本不知更不認識周偉這個人。

可見,周偉被開除黨籍、治安行政拘留和勞動教養,是因多次違法違紀、組織非法集會、衝擊黨政機關和煽動鬧事、擾亂社會秩序等問題,有關部門嚴格以黨章和法律法規爲依據,依照法定程序做出處理的,根本不是因爲「反腐敗」而遭受迫害。

五、煽動老幹部爲其翻案上訪,買通小報記者搞歪曲報道

周偉在勞動教養期間,表面上能夠服從管理教育,但暗中卻授意家屬編制、散發材料,稱自己爲「反腐敗英雄」,借中紀委對馬向東等人腐敗問題的查處,誣陷政府對其進行迫害,煽動老幹部爲其翻案上訪。還指使其親屬與省外某些小報記者聯繫,採取歪曲事實真相、把勞教宿舍廁所作爲其宿舍偷拍照片等非法手段,以《傳奇老人引發瀋陽肅貪大風暴》爲題,在報上進行欺騙報道,並由其子進京運回5000份,在瀋陽市一些公園和其他公共場所出售;省外有的報紙以《傳奇老人反貪艱辛路》爲題予以全文轉載,有的小報還據此發表文章,要「重獎周偉」,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周偉非法組織集會、串連上訪活動和「反腐敗」的目的不是爲民請命,不是爲了幫助黨和政府改進工作,而是爲了撈取個人資本,且屢教不改,繼續走向政治對立面。處理周偉問題不是瀋陽市某個領導幹部的決定,而是幾任領導班子的一致態度。處理周偉問題的依據是因爲他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是依法做出的。

針對周偉近期的活動情況,瀋陽市委、市政府表示,將繼續按照中央和省的有關要求,嚴格依法辦事,對周偉繼續出現違法行爲,將依法予以處理。同時,希望有關新聞媒體對失實報道予以澄清,不要把周偉問題與查處「慕馬案件」攪在一塊,進行新聞「炒作」;對周偉組織的進京和到省上訪活動,要支持瀋陽對其依法作出的處理。(完)

(二)《南方週末》:瀋陽出了個反腐老幹部周偉

「抓除貪官是我人生最大的樂趣。」

說這話的周偉,70歲,聲音洪亮,身體健壯,走路時像一個小夥子那樣晃著肩膀,但當他咧嘴笑的時候,暴露出缺了幾顆的牙齒。

兩年前,這位離休老幹部的牙齒還很整齊。以他爲首的老幹部先後舉報慕綏新、馬向東等瀋陽貪官,他因此換來兩年勞教,5顆牙齒就是被「教養」掉的。

被「抬」出教養院

今年4月22日,編號297的周偉以一種極爲特別的方式提前告別了教養院。那天凌晨,就像戲曲中的一些場景一樣,他突然被8個闖進房間的警察摁在床上,接著擡出了房間。周偉大叫大鬧,亂踢亂蹬,引來了警察們的笑聲,他們邊抬邊說:「沒見過像你這樣不樂意提前釋放的人。」

等周偉恢復了自由,他已經站在自己家門前,警察還把他的東西負責任地搬到了樓上。

1998年5月7日,周偉被勞動教養。在離休前,他任瀋陽市家用電器工業總公司副總經理,廳局級幹部。

在教養院,周偉床前標識牌上「罪錯」一欄,填的始終是「羣訪舉報」。這是一個聽起來很荒謬的罪名,但是周偉認爲,正是這種荒謬,倒比《勞動教養決定書》上所說的「煽動鬧事,擾亂治安秩序」更接近於真實。

周偉案所涉及的「鬧事」發生在1999年5月5日。照《勞動教養決定書》上的描述,那一天,「六百餘名上訪人員聚至市委老幹部局、市政協辦公樓前,百餘人強行闖入辦公樓圍攻、糾纏信訪接待人員,無理取鬧達1小時30分,造成有關部門工作中斷;此後六百餘人又到市政府,強行闖入辦公區域內非法集會,嚴重干擾了政府機關的工作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此次集會的參與者是瀋陽市的老戰士,他們要求儘快發放時任市長慕綏新承諾要發的「榮譽證」。

在瀋陽,「老戰士」和「老幹部」是兩個不同的羣體,因爲各自利益要求不同,活動也並不一致。作爲「老幹部代表」的周偉,至今不承認是這一集會的「煽動者」;很多人證明周偉與此次集會根本沒有關係;在後來周偉提起行政訴訟的法庭上,證明周偉有煽動言論的那個出租車司機竟然不認識周偉……

爲了這樣一個疑點重重的指控,周偉付出的代價是:700多天的勞教,6場大病,5顆牙齒脫落,記憶力一度急劇下降。他還以爲自己不會活著出來了。

周偉至今依然不知道爲什麼讓他提前十幾天出來,釋放時間應該在5月6日。但4月21下午,瀋陽市司法局的有關領導突然來到,告知他可以回家了。沒想到,周偉居然鐵了心要「把牢底坐穿」,即使被勸說了整整7個小時。第二天凌晨戲劇化的強制執行表明,對方的意志更堅決。

周偉的妻子趙巖說,提前釋放可能跟一個流傳甚廣的謠言有關,這個謠言說,5月6日這天,瀋陽將會有大批車輛自發開到教養院,歡迎周偉出來。

在樸素破舊的住房裏,趙巖哆嗦著手做這做那。在她丈夫勞教期間,趙不幸患上帕金森氏綜合症,此症據說與沉重的精神打擊有關。

就像很多老夫老妻一樣,趙巖一邊嘮叨老伴太愛管閒事,一面又用自豪和欽佩的眼神看著他。

周偉從教養院出來的消息傳出後,有七八百人聚集到周偉居住的居民大院,週一出家門口,人羣爲他閃開一條路,所有人的手都伸過來了,他一路握了過去,許多人哭了,他的眼淚也含在眼眶中。

「上訪、舉報,周偉無罪!他是老幹部的精英、反腐的英雄!」郝黎,一位瀋陽老幹部說。

“細剎糠錘印鋇耐範?p>在瀋陽,周偉已經成爲一個傳奇式的人物,一個民間反腐敗的英雄。大家公認,他被勞教的真正原因,是他觸怒了當時的當權者。

1995年,一些老幹部組織了一個「足療協會」,每個星期天,他們都聚在周偉家裏「足療」。從交流健康經驗開始,發展到維護自身利益,後來,他們又提出了反腐敗的任務。

周偉成了這些老幹部的領頭人物。周偉的出名其實很早,1982年嚴打經濟犯罪的時候,他就曾舉報過經濟大案,其事蹟被寫成長篇通訊,當時的遼寧省紀委副書記特爲配發評論稱他是「自覺保持共產黨員的共產主義純潔性的一個典型」。

更讓人刮目相看的是:1993年9月10日,從單位離休後的周偉執筆向中央寫報告,就如何解決企業離休老幹部的待遇提出意見,沒想到,10月20日,遼寧省委、瀋陽市委聯合召開座談會,宣佈了國務院總理李鵬對這封信的批示,指出中央正在著手解決這一問題。

周偉還有一個優勢,就是他曾經在機關做過祕書和組織工作,對理論和政策都很熟,而且講話不留情面,很多官員怕跟周偉當面接觸。

周偉把這些優勢都用到了反腐敗。這幫老幹部反腐有一套程序:每次進行完足療,周偉就將蒐集到的反腐材料進行整理,供大家討論;一旦確定「腐敗目標」,就由老紅軍牽頭,十幾位老同志租上一輛中巴去調查;再由周偉寫報告,送到各個部門;碰到重大問題,周偉就帶人親自到北京有關部門舉報。

從1995年開始,周偉組織上報材料100多次,有50多萬字。周偉給重要的材料特意作了編號,在編過號的材料中,提出反腐敗問題的就有33次。

漸漸的,這支「老幹部反腐隊」在社會上有了名氣,參加「足療」的老幹部越來越多,找周偉反映問題的也越來越多。

周偉說:「抓除貪官是我人生最大的樂趣。」這個樂趣卻讓一些人不痛快,一個執行訓誡任務的警察就喝斥他:「反腐敗這樣的閒事兒需要你來管?!」

但周偉說:「毛主席教導我們,不管什麼事情都要問個爲什麼。」

舉報牽涉馬向東,丟了黨籍

現在周偉終於高興地看到,在他從教養院出來時,自己曾經揭發過的瀋陽貪官卻正相繼向牢獄走去。

這個行列裏面有原市長慕綏新、原常務副市長馬向東、原法院院長賈慶祥、原檢察院檢察長劉實等諸多官員。

最讓周偉有成就感的是,在1998年、1999年,他就向中央舉報了馬向東和慕綏新存在的問題。

1998年春節前後,瀋陽市于洪區寧官村的數十位村民找到周偉家,進門就撲通跪倒。他們反映,4年前,該村村幹部未經村民同意,私自將一塊集體土地非法轉賣,計人民幣420萬元,可是有300萬元不知去向。

爲此,寧官村近2500名村民聯名舉報至瀋陽市檢察院。正當案情有所進展時,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全國十大優秀檢察官」稱號獲得者金殿甲,卻被安排「另有他用」,6名涉案人員被取保候審,而舉報此案的幾十名村民卻被抓、被打。

聽完農民的哭訴,周偉立刻同一些老幹部實地調查,結果發現,寧官村被違法用地所佔良田達6137畝,價值3億多元,其中1億多元被私分和揮霍,而且,在非法佔、毀、炒地以及村鎮幹部鉅額貪佔的背後,還有一把重要的保護傘————在這項交易中,馬向東的岳母景玉蘭是牽頭者。

「當時,常務副市長馬向東正分管財政、土地、城建等要害部門,他給他岳母景玉蘭辦炒地手續一次就獲利400多萬元。」周偉說。

周偉迅速寫就《對瀋陽非法佔地權錢交易大要案的舉報》,並送到了遼寧省委。可是,這份材料被轉到瀋陽市後就沒了消息。5月21日,周偉帶領6名村民代表趕到北京,向中紀委、公安部、國土資源部舉報了「寧官村土地案」。

5月28日,周偉回到瀋陽後,立刻遭到行政拘留,理由是「非法集會示威」。8月7日,他被正式拘留,被拘留的第三天,他又被莫名其妙地開除了黨籍,甚至連開除決定也未給本人。經過多次討要,8個月後,這份決定才給了周偉。

周偉說,決定是被篡改過的,因爲他記得,原來所說的錯誤原因是第6章33條「政治類錯誤」,而現在改成了第12章160條「違反社會管理秩序類錯誤」。

周偉認爲這一處修改「改得聰明」。「我們羣訪、上訪、舉報貪官,都是爲了共和國的利益,爲了黨的利益,以第6章33條來處理,他們自己都知道站不住腳。」

舉報慕綏新,教養院「虛位以待」

「吃一塹,長一智」,但周偉顯然沒有在1998年被拘留和開除黨籍的事情中接受教訓,第二年,對另一件大案的舉報終於把他「送」進了教養院。

1999年3月,40多人找到周偉,告知瀋陽華興企業集團以融資方式騙取數十億元,詐騙者、該公司老闆蘇英奇逃到境外。這個金融詐騙案中最令人稱奇的一點是:蘇英奇不僅身著警服、有著與衆多領導的合影照片,華興集團還有政府頒發的AAA頂級信譽證明,正是這些讓一些人對他深信不疑。

更爲蹊蹺的是,在事發之後,追討被騙款的一些上訪羣衆居然被拘留,而且不準任何人對此案進行復議,即使申訴到法院也不準受理。當時的市長慕綏新甚至曾經傳達指示:蘇英奇案瀋陽自己處理,對敢於進京舉報的,「從重從快打擊,決不手軟」。

後來查明:蘇英奇此前曾多次給一些權力部門捐錢捐物,數額巨大;蘇和一些領導的關係更非同尋常。

周偉沒管那麼多,在接到舉報、覈實情況之後,他就趕往北京,向公安部舉報了詐騙案以及慕綏新打擊上訪者,得到了公安部的認定。

回到瀋陽一段時間以後,5月6日的晚上,20名警察在周偉的家門口帶走了他。公安機關的辦案效率很高,第二天一早,他就被送到了龍山教養院。奇怪的是,因爲「煽動老幹部集會」被教養的周偉,在3個小時的審訊中,被問的都是:「蘇英奇案主要舉報人和執筆人是誰,去公安部、中紀委和最高法院上訪的都是誰」這樣與指控罪名距離遙遠的問題。

更奇怪的事情是在教養院裏,他一進去,就發現房間和管教人員早就準備好了,人家一聽說是他,問他怎麼現在才來,說教養院「虛位以待」都等了一個多月了。一個月前,認定由周煽動的「非法集會」顯然還沒發生。

回想起來,周並不後悔,「土地案子涉及2萬戶,8萬多人,金融案涉及3萬戶,9萬人,一共將近20萬人。我替這麼多人說了真話,應該感到光榮。」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僅僅在周偉進教養院兩個月後,馬向東便因澳門賭博而東窗事發。

誰爲周偉正名?

在地處瀋陽市郊一個山溝的龍山教養院,作爲年紀最大、級別最高、問題性質也最特別的勞教人員,周偉還在做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工作,還就勞動教養和對待上訪分別寫出調查、建議報告,指出勞動教養制度和司法不銜接,主張官員以帶案「下」訪來化解羣衆「上」訪。

使周偉得意的是,關於勞動教養的調查報告得到了教養院領導的高度評價。周偉說:「既然已經進來了,我不能白來一趟,就算是作家體驗生活吧。」

儘管又被開除黨籍,1949年入黨的周偉依然以一個共產黨人自居,他從來沒有喪失過對黨的信心。

周被開除黨籍不是第一次。1957年周就因「大鳴大放」被劃成右派,並被開除了黨籍,一直到1979年他才得以改正。

這個熱心的老頭很快在教養院獲得尊重,還被評爲優秀學員,按說應該縮短教養期限,但慕綏新早就聲言對周偉案子的處理原則:「不減刑,不翻案,不院外執行。」

當年開除周偉黨籍之時,慕綏新就曾在全市通報大會上宣佈:「開除周偉的黨籍是瀋陽市委市政府定的,如果錯了,就是瀋陽市委市政府集體的錯誤。」

言猶在耳,慕綏新已成階下囚,現在,誰來爲周偉的問題負責呢?

1999年10月起,勞教中的周偉就向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過上訴、申訴,但申訴至今沒有下文。

周偉的故事得到了媒體的關注,現在,瀋陽市的部分人大代表也在關心周偉久懸不決的行政訴訟案。

這位老人相信,事情最終會水落石出。從教養院回來時,儘管周偉不接受瀋陽市司法局領導要他回家的勸告,但他欣賞那位領導所說的一句話:「讓歷史和時間去說明誰對誰錯。」

他在耐心地等待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1/11/16/17065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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