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床女」現象盛行皖北農村
 
2001年11月13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我們聽說過「坐檯女」,但不知道世間還有神祕的「坐床女」。記者是在近日赴皖北採訪時,從當地一位朋友口中得知這一「新聞」的。「坐床女」現象值得我們深思。

  據透露,在皖北少數經濟落後的農村地區,差不多每個村都能見到「坐床女」的身影。這類女人爲數不多,一般是離婚或喪偶的單身農村婦女,也有個別未婚的年輕女子,她們勞動能力有限,有的根本不願勞動。爲了生存,她們便盯上了外村的老光棍,今天上門與張三做「夫妻」,明天上門給李四當「老婆」。她們一般呆在「家」裏,不外出,不幹活,只是專心做自己的「臨時妻子」,爲的僅是混口飯吃,而不是藉此換取對方的財物。至於「夫妻」能做多久,這要看彼此性情是否相投,有三五日,有一兩個星期,不等。所謂「坐床女」,只是當地人對她們的一種文雅稱法,刻薄的時候,就直接戲稱爲「到處撂蛋的雞」。

  據了解,這種現象是近幾年才出現的。值得一提的是,當地村民對此見怪不怪,多持默認態度,有關部門一般也不願去「多管閒事」。

  村民說:這事我們管不着。採訪中,皖北一位農民說:「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我們這裏老光棍多,他們兩廂情願,我們管不着。」這種說法在當地很有代表性。

  律師說:這不算賣淫嫖娼。合肥市君安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孫森先生認爲,「坐床女」的行爲在法律上難以定性,如果她們這樣做「只是混口飯吃」,而不是以非法盈利爲目的,我們就很難將其雙方的行爲視爲賣淫嫖娼。

  專家一說:不提倡,不干預。省社科院倫理學研究員李抗美先生說:這是一個很複雜的現象,如果不對個案進行剖析,我們就很難從總體上進行合理而準確的把握。我個人認爲,「坐床女」的行爲類似於未婚同居,而且身份和處境都挺尷尬,以目前比較寬容的社會道德標準來看,她們的行爲既不能提倡,也不宜隨意干預。但話說回來,「坐床女」的所作所爲雖不違法,但也不受法律保護,出了問題只能是自己負責。因此她們很容易「受傷」。

  專家二說:這是賣淫的「變種」。一位不願公開姓名的社會學家分析說:「衣食足而知榮辱,『坐床女』的產生既與社會上不勞而獲的享樂風氣有關,也與經濟貧困分不開。我想,充當『坐床』的應該是一些懶人與窮人。就其行爲本質而言,雖爲『混飯』,但不排除金錢交易,因此這是賣淫行爲的『變種』。當然,對這類人適用法律時,我們要尤其審慎。就其行爲後果而言,不僅有傷公德與風化,而且對當事人的子女將會產生極其不良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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