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华案审判不准提及中央和省级领导的名字
 
2000年9月27日发表
 
【人民报讯】据多维新闻社27日电, 厦门远华走私案的辩护律师曾经接到“三不准”命令:不准在审判中提及中央和省级主要领导的名字,不准涉及政治问题,不准挑战审判中的司法程序。

(多维社图片) 厦门远华案在福建、厦门、福州、泉州、莆田五市开庭审理期间,押送疑犯的车辆由法院驶出时,大批荷枪实弹的武警戒备。

英文《香港网络邮报》27日说,中国最大走私腐败案的辩护律师已经被禁止在审判中提到中央政府和省级主要领导的名字。该报引用消息来源说,辩护律师还接到命令,不许提出任何政治问题,不准挑战审判中的任何司法程序。

据悉这些措施是为了为了贯彻执行江泽民关于“三个加大力度”的讲话精神,为保护一些高层贪官所采取的措施。江泽民的讲话精神是:对九种情况的人要“保”,区别对待贪官的“政策”,不能否定主流、防止引发动乱, 反腐败中的若干“不准”,“该打的打,该保的保”。(详见本报9月18日文章“江泽民发布护贪文件 高级贪官择人而保”)

外国媒体已经提到在厦门远华走私案中,北京决定仅仅审判副部级和副省级以下官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大的走私案中,数百名官员和商人已经被逮捕。自两个星期开始审判以来,福建沿海五个城市的法庭第一批已经审讯了96人。消息来源说,厦门、福州、漳州、泉州和莆田法院很快就会作出判决。

一名大陆律师说,考虑到远华案的敏感性,对辩护律师作出那些限制没有什么奇怪的。官方还禁止绝大多数媒体采访审讯,命令它们只能采用新华社的稿子。

这些限制使涉案嫌疑家属的希望破灭,很多涉案嫌疑家属都花高价从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聘请顶尖律师。

此外,中国官方媒体说,除了远华案之外,厦门还有许多官员由于腐败被逮捕。厦门日报说,被逮捕的官员包括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原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乌,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兼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陈少熙,厦门市建坤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兼厦门洪文居住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市重点办副主任郑建,厦门市经济技术协作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吴跃毅。(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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