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3年在大荔县城内经营烟酒生意,期间大荔县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下属单位电力大厦从我处购买烟、酒、饮料等商品,对方口头承诺每月结帐一次,1995年我的生意因为外欠帐太多周转不过来等原因停止经营,值此对方仍欠我四万八千多元货款,经过我多次催要对方却一拖在拖,对方却没有丝毫想还钱钱的意思。无奈我于1996年将大荔县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被告法人代表扬建忠(公司经理),经过城关法庭长时间调查取证,于一九九八年五月五依法组成和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判决被告大荔县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付给我全部货款及利息。
判决书下达后,被告自知理亏没有提出上诉,可令人气愤的是被告却无视神圣得法律,至今也未付分文给我。四年了,我经历了怎样的日日夜夜呀!我不停的奔波于法院于城关法庭之间,法警队、执行庭都留下了我沧踉的脚步,无奈每次都满怀希望而去,得到的答复都令我激动“你已经赢了,被告不履行判决是耍死狗,执行没结果就要强制执行,你写个申请,院长签字后就可以强制执行”。我听后很高兴,谁都知道电力公司是富裕单位,可等我再去时他们都面露难色,我也只好满怀疑虑而回。
现经手这件案子的审判员已调任,新来的饶庭长看了我们的案宗拍案而起,清新的吐出四个子“强制执行 ”,我听了禁不住热泪长流,饶庭长又为我出谋划策,希望能通过被告的熟人把钱要回来,我托的人去后不久就转回来,被告只说了一句话:“我有钱,就是不给他,好说还有门,去告我!让他去告嘛,赢了又怎么样,让法院来执行嘛,哼!告我。”简直是无理到极点!难道我愿意动公吗?听了这句话,我好象明白了为什么执行不下去!!!既然行不通,就按正规渠道走,我满怀悲愤和疑虑又一次写了强制执行申请,不出我所料,申请送到院长那卡住不批,经过院长的“一番教导”,曾让我感动过的饶庭长只能对我无奈的苦笑。
不甘让血汗钱白白失去的我开始四处打听法院院长和扬建忠是什么关系,答案很快就出来了,真令我大吃一惊,原来法院盖办公楼时电力公司给了二十万元,两位领导私人关系更非一般,于公于私这法律的天平“自然而然”就倾斜了!这就是“官官相护”吧!也算“以公谋私”吧!我明白了“扬电霸”为什么那么“牛”!吃亏的只能是我这个没权没势的平民百姓,难道法律也不能保护?打官司先后给法院交了起诉费、执行费六千元也算是打了水漂,告赢了也没用,连本也的陪上!到现在为止,我仍拿着一张胜诉的判决书四处奔走,被告仍坐着他的高级轿车、顶着人大代表等各种荣誉花环挥金如土,出入各种高档次场合,法院院长牢坐人民赋于他的神圣职权做“顺水人情”,法庭庭长为了保住“饭碗”对我诉说着苦衷。难道真应了民间所说的:“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电老虎的屁股摸不得”吗?!
我坚信践踏法律、知法犯法、欺骗组织的人必定遭到惩罚!我一定会讨回公道,请我做主啊!我将不胜感激。
致
黄力勤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