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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腐败 源在江泽民
 
古德明
 
2000年12月9日发表
 
【人民报讯】中共司法部长高昌礼十一月底突遭革职。官方说他病倒须休养,外电则说他贪污被拘捕。新中国司法官员贪污,当然平常不过。随便举个例子:福州市公安局长庄如顺在刚刚审理的厦门远华走私案中,就因受贿判处死刑。

庄如顺、高昌礼等得志期间,当然也抓过贪官,审过贪官。现在抓他们、审他们的人,是不是一定廉洁,老百姓可凭常识断定。

唐朝昭宗年间有一个故事:华州郑县县令崔銮擅自提高丝绢价钱,遭百姓告发,华州刺史韩建以贪赃罪把他拘捕,付有司判绞刑。负责刑事的大理卿李克勤搁置案件不理。韩建质问李克勤为甚么耽搁,李克勤说:「裨公之政也(这是为你好)。」韩建愕然,李克勤解释说:「闻公举放将数万矣(听说你也有擅自提高价钱,为数高达数万)。」韩建强辩说:「华州民,我民也。」李克勤说:「若尔,则郑县民,乃崔令之民也。」韩建词穷,只好赦了崔銮。当时已是唐朝末年,唐天子也落在韩建手上,但这个军阀毕竟明白其身不正无以正人的道理(《玉泉子》)。

现在惩治贪污犯的中共高官,一定会觉得韩建迂腐。所以,李鹏当人大委员长,他儿子李小勇涉嫌主持新国大期货骗案就不必受审。江泽民年薪不满三千二百美元,是美国总统的百分之一;但江泽民能够私自动用的国家财物,却让美国总统惭愧的无地可钻,然则庄如顺、高昌礼等因贪污被捕,不服气也不奇怪。

治贪污,历来有两个办法:一是接受百姓监督,一是高薪养廉。这并非中共所谓「不合中国国情的西方观念」,我国古已有之。例如明朝吕□说官场有「借公行私」等九病,「开诚布公,九病可以勿药而愈」(《广阳杂记》卷一)。清朝赵景也指出:「俸禄不增,贪风不息。」(《东华录》卷九)。

当然,吕□的话,中共不可能接受。他们很明白,新中国政治开诚布公,就是中国共产党覆亡的时候。党无论如何都比国重要。 (摘自苹果日报)(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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