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貪官的懺悔:對國家和我的家庭我都是一個罪人
 
2000年12月3日發表
 
【人民報訊】檢察日報消息,61歲的王克明,曾系河北省石家莊市一個3億元工程的指揮長,因收受鉅額賄賂已被查處。

按王克明的說法:「對社會的腐敗現象、權錢交易,自己原是很痛恨的。」但自從調任工程指揮長以後,便開始由「拒收」向「收受」傾斜。不過,王克明很注意「把握分寸」:一是要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收錢」。二是不主動索要,對方願意給就給;即使對方願意給錢,還得看人再決定收不收。三是送少了不收。

王克明被查實的幾宗「收錢」記錄都是按上述「原則」辦的:借工程指揮部訂購16部電梯(總價款2000餘萬元)之機,收受電梯推銷商給予的19.9萬元人民幣和1.5萬美元;在高層樓宇招標過程中,收受施工單位給予的30萬元,收受另一施工單位給予的20萬元,收受設計單位給予的13.75萬元,收受制冷設備供貨單位給予的5萬元,收受電器設備供貨單位給予的5萬元。

收了這麼多錢,感覺如何呢?「剛開始時,很害怕,很不安,尤其是自己在會上還得教育大家要廉政時,臉紅、心慌,感到自己是個地地道道的僞君子,是無恥之徒。但拿到大把大把錢時,又感到自己還是有價值的。每當看到電視上或報刊上有反貪這方面報道時,心裏就敲小鼓,夜裏睡覺也不安寧。」

爲了防止東窗事發,他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受賄之事不讓家人知道;將贓款分存於石家莊市內各專業銀行的多個儲蓄所;一部分存單藏在家中,另一部分存單放在家宅以外。

王克明擔心的這一天終於來了。他被帶到石家莊市長安區檢察院。此時反觀當初「收錢」的分寸、藏錢的措施,未免太可笑了,王克明用一個多小時,就將兩年間收受的一百多萬元賄款「吐」個乾淨,並表示:「我願配合你們把款追回來。」

檢察人員在王家北屋門上壁櫥內三合板下,起獲5張存單;王家電腦主機內,起獲6張存單及國庫券、美元;王家地下室暖氣管外保溫材料內,起獲5張存單;在王克明的一位親戚處,提取到8張存單;在王克明的另一位親戚處,提取到18張存單。

不久前,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對王克明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王克明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70萬元。扣押的贓款人民幣936500元和15000美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王克明沒有上訴,他給世人留下了這些發自肺腑的懺悔。

「原來我認爲我這樣做還是有『良心』的,沒有損害國家利益,只是分了承包單位或個人所得利潤的一小部分;和那些以權謀私、以權卡人、硬要、惡要有所不同,至少比較文明,是自願的。其實,本質上是一樣的。我自以爲做得很隱蔽,但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如果人可以有來生,我在來生一定從一生下來開始就堂堂正正做人,絕不做任何虧心事,而不管別人如何做。」

「物質欲沒有得到嚴格控制的人,主觀思想沒有得到很好改造的人、意志薄弱者,就可能會被拉下水,我就是這樣的。本來我有一個不錯的家庭,過着祥和、溫馨、體面、富裕的生活,現在卻讓她們承受意想不到的影響和極其尖銳的傷害,對國家和我的家庭來說,我都是一個罪人。」 (木子網)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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