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弹案9日3宗
明报3日报道,尖沙嘴加拿芬道地铁站出入口一个公众电话亭,昨晨发生过去九日内第三宗炸弹案,狂徒将一枚小型计时炸弹放置在电话亭内,并发生爆炸,幸事发于清晨时分,距离地铁首班列车约半小时,故未有人受伤。炸弹专家经调查后,初步相信计时炸弹内有低性能炸药,杀伤力可达方圆一米。
报道称,过去九天,香港已先后发生三宗炸弹案件,可谓自一九八七年来最频密的一次 。三宗案件有两枚炸弹发生爆炸,造成一人受伤。除上月九龙塘又一城商场一时装店外发现炸弹,四天前,元朗妈庙路发生汽车内炸弹爆炸事件,一名判头被炸轻伤。
现场尖沙嘴加拿芬道与碧仙桃道交界一个公众电话亭,炸弹相信放置在电话旁的一个电话卡购买机上,购买机事后轻微损毁,而电话亭则轻微熏黑。
现场附近为一些茶餐厅、便利店、兑换店及时装店,事发时除了便利店外,全已关门。昨清晨五时半,两名警员巡逻至加拿芬道及康和里交界时,突闻隆然巨响,发现地铁口肇事电话亭有大量红色的干冒出,立即走前察看,当时电话亭内仍充斥浓烈的火药味,而地上则有一个疑为炸弹装置。
历年炸弹案大多未侦破
明报报道,香港过去几年发生的多宗放置炸弹或炸弹恐吓案,大部分至今未能侦破。
八七年六至七月间,一个月接连发生炸弹案,其中太古广场的炸弹案更伤及四十人;事发后半年警方一直未能破案 。
九八年「炸弹潮」又出现,尖沙嘴新花城夜总会于当年三月二日遭放置一枚土制炸弹,内藏半公斤工业炸药,威力足以摧毁方圆七百尺范围。随后警方曾在一日接到十宗发现炸弹的报告,但均属虚报。
九九年三月,吉之岛百货公司受恐吓勒索,炸弹虚报潮再现。四月十三日,屯门吉之岛一个由鱼炮改装成的炸弹爆炸,一名女食客眼部遭炸伤。虽有人被邀到警署协助调查,但案件至今未破。(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