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认为夏兢兢因恋爱不成,心生报复恶念,在公共场所持刀杀人,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虽然夏兢兢是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但其作案情节、后果及社会危害十分严重,应依法严惩。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同时免予赔偿被害人潘滢母亲的经济损失。
摘自(木子网)(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