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日报报道,17日下午3时许,唐县镇无业人员刘俊酒后带着4人,拖一板车棉花到采购站出售。测水员测水分时显示超标,不准进站。刘强行将棉花拉进站,并准备验质过磅。采购站分管棉花收购的副站长曹远龙立即上前制止,并叫测水员再测一次,结果与前一样。工作人员发现棉袋里面夹杂大量劣质无用棉花。曹远龙坚持不收刘的棉花。刘破口大骂并扬言要报复。据称,刘是镇上有名的“花贩子”,经常以劣充优,强买强卖。
曹下班后骑车回家,在站门口被刘堵住。刘先将曹击倒,随即抽刀朝曹的头部砍去。采购站一干部将刘抱住,制止刘继续行凶。有群众向派出所报案,一民警赶到现场简单询问情况后,只是要求采购站派人次日到派出所“整一份材料”,当日没作其它处置。材料“整”了5天,直到21日还未出来。
对此,派出所分管该案的副所长汪思猛说,警方有自己的办案程序,局长签字立案后才能抓人,他们打算先“询问”受害者一方,再“询问”刘俊。同时,他还说并非所有伤人案件都归公安部门管,法医鉴定曹是轻伤,就该法院裁决,派出所不能越权。
据了解,刘俊砍人后,公然于当晚在采购站的内部食堂聚众喝酒。次日又在街上泰然行走。然后,乘坐一辆桑塔纳车逍遥而去,不知行踪。
摘自(中华网)(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