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慾與年齡 -- 貪官倒霉的三大坎兒
 
2000年12月12日發表
 
【人民報12日訊】大紀元11日訊,人的許多功能都與年齡有關,比如體力、智力、創造力、理解力、記憶力、食慾等,但惟獨貪慾與年齡無關,而由貪慾導致的腐敗也與年齡無關。雖然確實有幾個出貪官最多的高峯值的年齡段,即所謂「59歲現象」、「39歲現象」,以及最新浮出水面的「26歲現象」,其實都與生理年齡無關,而與他們所掌握的權力大小時間長短有關,與制約制衡制度的寬嚴有關,但觀察家認爲,最重要的,是與社會整體道德衡量標準相關,人類道德水平的整體下滑才造成了如今人的貪慾橫生。

也因爲人的貪慾,所以我們既能看到六七十歲大半截埋土裏的白髮老翁仍活到老、貪到老,也能看到初出茅廬如日東昇的後生小子貪起錢來魄力驚人。

北京青年報報道,「59歲現象」之所以成爲現象,一大原因是因爲現行退休年齡定在60歲,再有一年就要下來了,此時不撈,一旦與權力脫鉤,便再無機會。所以,許多平時尚能自持的官員,到了這一年也禁不住伸出手來。

「39歲現象」,還是和權力有關。按現行幹部年輕化的規定,39歲這個年齡是個節骨眼,能提拔上去的,以後還會大有可爲,提不上去的,這一輩子也可能就到此爲止了。那麼既然升官無望,仕途到頭,何不堤內損失堤外補,把權力用足,大撈一把,好好享受人生?

新近湧現出的「26歲現象」,雖讓人吃驚,但也不算有多意外。來自北京的信息表明,近3年來,北京海淀區檢察院查處不滿30歲的犯罪嫌疑人19人,佔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案件總數的17.6%,案犯平均年齡只有25.6歲,年齡最小的僅有19歲。而天津市人民檢察院今年查處的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案件中,30歲左右的有54人,佔25.5%,與去年同時期相比有明顯上升。腐敗的「年輕化」,原因就在於26歲到30歲之間,正好有一批年輕人逐漸成了單位的業務骨幹或小頭頭,開始接觸大量錢財,手裏有了一定的權力,而他們蓄積已久的貪慾,就在這時有了一個大顯身手的機會。

與「59現象」、「39現象」相比,「26現象」有其鮮明的特點:如果說前者走上貪瀆之路還有一個從量變到質變的漫長過程,那麼後者幾乎無須鋪墊,不經預熱,一步到位;如果前者撈起來還有些瞻前顧後,戰戰兢兢,顯得「魄力」不足,那麼後者則似乎毫無顧忌,極度瘋狂貪婪,能撈多少是多少;如果前者還把贓款黑錢掖掖塞塞,東躲西藏,裝窮不露,那麼後者是窮奢極欲,拼命揮霍,哪管他「死後洪水滔天」;如果說前者還有些功勞、苦勞的老本可吃,後者卻一上手就狠貪猛撈。所以,儘管所有的貪官都不是好東西,但從某種意義上來說,「26現象」比「59現象」、「39現象」更可怕也更令人擔憂。

從「59現象」到「39現象」再到「26現象」,都無非是在權力交接更換的關節點,使官員的貪慾受到格外的刺激和放縱罷了。可以這樣說,只要手中有權,又無人監督,紀律鬆弛,又漏洞百出,那麼,不論在哪個年齡段都會有成批貪官湧現。反之,如果制度嚴密,監督有效,權力受到制約,「籬笆扎得緊,野狗鑽不進」,哪個年齡段的官員想當貪官都不易。所以,欲制止腐敗現象的蔓延,靠教育,靠個人覺悟,更要靠全方位的監督,靠對權力的制衡制約,在這種氛圍中,即使官員明天要退了,今天也不敢濫用職權;即使升官無望了,也不敢靠權力發財;至於剛當上幾天官的毛頭小子,只有好好幹活的份,哪敢有什麼非分之想?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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