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得罪湘高官传判死刑
 
2000年11月5日发表
 
【人民报讯】香港美光有限公司董事长麦炳瑜,在湖南被指触犯合同诈骗罪,扣押1年多后,最近在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初审,传出法院判处他死刑的消息。家人指他是得罪当地高官被诬告,法院是领了判死刑的任务来审讯麦。

据苹果日报5日报导,现年46岁的麦炳瑜,在湖南长沙投资经营船厂,被指触犯合同诈骗罪,扣押1年多后,最近在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初审,传出法院判处他死刑的消息。

家人指他是得罪当地高官被诬告,要求中联办及保安局作出协助营救。

报导说,他于九六年与长沙交通局签订合约,经营长沙船舶厂,但其间双方发生争拗,交通局不满船厂生产程序受影响,于九八年提出民事诉讼,冻结美光的资产。

去年四月交通局更以麦炳瑜涉嫌以合同及信用证诈骗为由,向公安局报案,将他扣押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内。控罪指他诈骗四百五十多万美元(约三千五百万港元),至今年八月底开审,共关押了四百八十多日。

麦炳瑜家人指出,麦在经营船厂期间,因得罪了交通局局长,并掌握了其犯罪证据,因此非置之死地不可。家人已收到消息,指长沙中级人民法院,是领了判死刑的任务来审讯麦。

麦的家人又称,麦在内地投资五千万元,结果落得如此下场,影响到港商在内地投资的信心。(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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