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嚴控內地對遠華案報告
 
巡天
 
2000年11月28日發表
 
【人民報訊】中宣部最近發出通知,要求各新聞單位不得隨意報道廈門遠華走私案的消息,特別不得轉載海外媒體對該案的有關報道。大陸網絡的防火牆已將除了文匯、大公、商報和鳳凰衛視等四個網站外的所有香港媒體的網站以及臺灣和海外華文媒體網站封堵,以防止有關新聞流入內地,製造「政治謠言」影響內地政局安定。

中宣部的通知要求,在對廈門遠華走私案的報道方面,各地各媒體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必須由中央新聞媒體作統一報道,不得各行其是,特別嚴禁轉載海外媒體的有關報道。對違反宣傳紀律的要嚴肅處理,根據新公佈的警告制度對媒體予以處分,並追究擅自發布者的個人責任。嚴重者將永遠取消在內地從事新聞工作資格,內地各家媒體永不錄用。

中宣部的要求還重申,除了正式媒體主辦的網站和北京「千龍網」、上海「東方網」等經過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網站以外的任何網站,均不準自行採訪和發佈新聞。商業網站只能轉載內地媒體發佈的新聞,不能轉載海外媒體發佈的新聞。中宣部的通知稱,這樣做是爲了防止海外所散佈的「政治謠言」和不實消息傳入內地,造成不良政治影響,破壞內地的社會安定,影響破案工作的正常開展。

據悉,大陸的網絡「防火牆」最近已將香港的多家報紙和商業網站也列入「防火牆」堵截範圍,原來只有「蘋果日報」、「壹週刊」等少數幾家香港媒體入列,最近,除《文匯報》《大公報》《香港商報》和鳳凰衛視的網站外,香港其他報紙、雜誌和商業網站的新聞網,均已爲大陸所設置的防火牆所封鎖。臺灣的中央社、《中國時報》、《聯合報》等幾家在媒體也遭封殺。海外的多維等華文媒體亦遭封殺。大陸網友從正常管道已無法進入這些海外媒體的新聞網頁瀏覽。

據悉,廣東有幾家媒體曾因爲擅自轉載香港媒體關於廈門遠華走私案的消息,而遭到中宣部點名批評,有關領導人正在做檢查,有關當事人已受到紀律處分。轉自( 萬維讀者論壇 )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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