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的声明:
 
2000年11月27日发表
 
【人民报27日讯】赖昌星的声明:

作者名 多余的人 时间 2000-11-27 16:19:40

送交者: 赖昌星 于 November 25, 2000 07:02:57:

  1.赖昌星的朋友将在赖昌星在加拿大受审前日, 电告远华专案组一些有关高层涉案证据.

  2.如若加拿大判处赖昌星引渡回中国, 赖昌星的朋友将向媒体公布一些事实.

  3.如若最后一定引渡回中国, 赖昌星的朋友将向媒体公布所有包括电话录音, 录像, 文件资料.

转自27日「北大新青年」(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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