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腐敗抗爭 代價是如此沉重
 
沈小平
 
2000年11月20日發表
 
【人民報訊】武漢童車廠職工廖世剛、陳福鑫爲了告倒貪污行爲的廠長, 個人花費一萬多元。貪官雖然已被繩之以法,但是廖世剛、陳福鑫兩 人一方面要爲還債奔波,另一方面還要時時提防報復。最近,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首次公開獎勵舉報人,每人各得獎金200元。400元獎金 與一萬多元債務相比,反差也太大了。

  近些年來,幹部的職務犯罪呈上升趨勢。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人犯 罪手段很隱蔽,一般人很難抓住他們的把柄。同時,他們還編織了嚴密的關係網,形成「利益」共同體,在作案時就訂好攻守同盟,給檢察機關帶來很大的難度。很多案件必須依賴於知內情的人來舉報,甚至是署名舉報。但是舉報人往往是被舉報對象的下級,在檢察部門還沒有介入案子之前,舉報人往往處於劣勢狀態,他們爲此要付出沉重的代價。

  首先要爲舉報承擔較高的費用。現在要告倒一個貪官,舉報信得天 女散花般地到處郵寄。報社、電臺、電視臺、紀委、檢察院、反貪局、 政府、黨委、人大、政協,一個不少,僅複印、打印、郵寄費就是一個不小的數目。同時,舉報人在取證、調查中的差旅費也都得自付。 其次是,如果腐敗分子沒有及時被查處,舉報人將會有穿不完的小鞋, 甚至有性命之憂。前些時候新聞傳媒披露的沈柏虎,就是爲揭露錢塘 江豆腐渣工程而開罪有關人員,弄得差一點丟掉飯碗。現實中,因舉 報而弄得家破人亡的事也不鮮見。

  舉報者不害怕權勢,冒着遭報復的危險,同違法亂紀行爲作鬥爭, 如果再讓他們承擔本不需要他們承擔的舉報「成本」,是無論如何也 說不過去的。我們在敬佩舉報者勇敢精神的同時,如何使他們避免付 出不該由他們個人付出的代價,儘可能地降低舉報成本,保護舉報人 的生命財產安全,則是我們各級紀檢監察部門不能不加以解決的問題。 否則,誰還會再冒險來舉報貪官呢?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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