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日报报道,被追捕港商林某是本港「五祥集团公司」董事长,他涉嫌在五年之内骗取深圳物资公司折合人民币共一亿零两百万元。因物资公司董事长欧某和总经理陈某批准向林某贷款,九八年被开除党籍、公职,去年三月被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判刑。
案情硓露:林某八○年开始在深圳设厂,很快发达,于是在全国各地投资,资产达数亿。由于给四川捐资二百余万办学,结果当选四川省政协委员。九一年林向汕头地方政府申报注册资金五百万美元兴建松山火力发电厂,随后以年息百分之二十一的条件要求由深圳物资公司出这五百万美元,以尚未兴建的发电厂做抵押,名义上是「合作经营」。
物资公司负责人贪图高额利息,于是和林签下融资合同。之后林再多次以高息向物资公司借贷巨款,为怕林破产还不起钱,物资公司只好一次又一次借钱给林。九六年五祥公司清盘,所有资产套现转让,有传该公司在内地欠债数亿,物资公司才开始急,结果紧要关头林失踪,巨款再也无法追回。(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