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爲什麼出奇地失態?
 
張三一言
 
2000年11月1日發表
 
【人民報訊】江澤民在電子傳媒面前出奇地失態。

他在錄像機前比手劃腳,來回走動三次,指着香港記者說:「我告訴你們,我是身經百戰啦!見得多了!西方哪一國家我沒有去過?你們要知道,美國的華萊士,那比你們不知高到哪裏去啦!我跟他談笑風生。特首的選擇是按照基本法和選舉法產生。當然,中央的決定權也很重要,因爲香港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我沒有說欽點,所以如果你們的報導有偏差,你們要負責。」

這跟街旁常見的罵架沒有什麼區別,給人以失控、自我膨漲、盛氣凌人、不可一世的惡人形像。有人說,江丟盡了中國人的臉。這並不過分。爲了加強表示其怒氣,他還夾雜使用了toosimple,naive,angry等不很善意的英語。

據說,香港共產黨左報很知趣,完全沒有報導江的談話內容;民間報紙則如獲至寶地用大字標題頭條報導。

江澤民爲什麼這樣出奇地衝動、失態呢?

自己好不容易才找到沒有直通車的藉口,兩年前才剛把民主派趕出香港的政治舞臺,這些傢伙又捲土重來,在香港立法會大放自由、民主的「反動」言論!

在共產黨看來,香港的傳媒、民意在民主派「興風作浪」下,竟配合「國際反華勢力」亂搞起來:他們

●反對律政司不起訴政協委員胡仙的涉嫌罪行;●反對本來是既合法又表現了中央權威的人大釋法;●反對董建華的私人特別助理路祥安明示、暗示港大校長遏止鍾庭耀作的、特首不喜歡的民意調查,並以干預學術自由的理由把港大正、副校長迫下了臺,且把路祥安批到像過街老鼠;●反對董建華依恃爭取居港權人士火燒人民入境處事件所爭取到的民意同情,拿沒有依照公安惡法申請遊行的學生領袖開刀。

問題的嚴重性在於香港的民意把這種種不滿的源頭都歸結到董建華的管治上去,使得他的民望降到合格線下,同時也聯帶地對共產黨更加不信任起來。而最不能容忍的則是:黨的訓示陳方安生挺董與錢其琛的公開挺董,都遭到港人的強烈反彈。這些在共產黨眼中都是天經地義可以一手搞定的微不足道的小事,一個個都給香港的傳媒、民意和民主勢力給搞垮了。香港人如此這般地、完全不顧大局地擾亂中央的部署,確實可惡。

共產黨有兩條最重要的命根:權力和面子。3年來,香港不受黨的領導的民主派的活動、沒有言禁的輿論、自由表達的民意,都很不識趣,竟把予頭或明或暗地指向向來不受自己統治下的「草民」挑戰的黨。他們既不給中共面子,又幹擾他們的絕對統治權力。這股憋在肚裏已經3年的悶氣,實在叫中共忍無可忍。

現在,這些不知專制制度天地高厚的香港記者,這些在黨官心目中,理所當然地只是黨的一顆顆小螺絲釘的傢伙,竟然拿最高核心最恨的仇人彭定康來將他的軍,而且將的軍又剛好是觸動他最敏感的神經線的這一宗──黨不受基本法規限的、對香港的絕對領導(黨欽定香港領導人)。自以爲什麼世面都見過的、堂堂世界大國的主席,自覺大失面子,一發不可收拾地把3年來的悶氣暴泄出來,演出一幕失態鬧劇。

江澤民的發火,給我們帶來三個不容輕視的訊息。

(一)所有與一黨專政相牴觸的條約、承諾、憲法、法律,只要是黨控管下的,都必需由黨解釋。解釋的結果是,像西藏和平解放條約那樣地取消於無形,或者像憲法對人民各種權利的條文、已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的人權保障那樣地失效或反向執行。

(二)鑑於同樣的理由,香港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一定也要名存實亡。97後的初期中央不干涉的假象,將被中央的垂直管轄所取代。

(三)江澤民的發火,決定於黨的利益和民衆的利益的本質對立。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爲民之所欲,黨必反對。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民意支持的,黨就反對,民意反對的,黨就支持。

這三點訊息忠告:未被統治者切勿自投羅網;已被統治者必須奮起努力加以消除。--摘自民主論壇(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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