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规划不如领导一句话
 
2000年10月4日发表
 
【人民报讯】据《中国环境报》10月3日报导:规划,就是比较全面的长远发展计划,如环保规划是根据区域自然和社会环境的组成、结构及功能特点制定出的较为切合实际的环保计划。它理顺了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使环保工作做到了“规划先行,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监督”,为环境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规划当是某个地方某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然而,在现实中我们不难发现,通过政府批准的规划,有时却不如领导一句话。某地有一块城市绿化规划用地,由于地形平整交通便利,被不少投资者看好。当地领导便将其作为招商引资的招牌,吸引一外资企业到此兴办工厂,使原本城市绿化用地的规划化为泡影。

规划本为法规性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可在一些地方领导的手中规划却名存实亡,领导可以随心所欲,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实在是规划的悲哀。人们有理由质问:是权大还是法大?连规划都可以随意不执行的领导还阔谈什么依法办事?

时下,类似这种以权代法的现象在国内许多地方还相当普遍。今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开县支行对将迁建的办公楼和宿舍楼工程项目进行招标,4月12日天环公司以最高分被业主宣布中标,在场的开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和监督小组当场宣布结果有效。可当天环公司与业主单位第二天到县招标办要求办理中标宣查手续并签发中标通知书时却被告知,一位副县长打电话要求暂停发放中标通知。领导一句话就推翻了中标结果(《南方周末》8.10)。

中国经历了一个缺少工业文明理性主义和崇尚科学的漫长阶段,农业社会的散漫、不规范和与此相适应的官贵民贱、命令主义、人治传统至今仍在一些人的脑子里根深蒂固。去年的宪法修正案已经确定了“依法治国”的方略,依法治国,靠谁治?当然离不开各级政府官员和执法人员。他们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着依法治国的成败。因此,要真正落实依法办事,必须首先要“依法治官”,使他们能依法行使权力,避免出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不良行为。(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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