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市公安局长“扶植”恶霸被判14年
 
2000年10月26日发表
 
【人民报讯】浙江温岭市原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杨卫中,收受温岭东海集团总经理兼温岭宾馆总经理王秀方以“入股分红名义”送的人民币5万元和西装、皮鞋等物,并从王秀方处“借”人民币20万元,向王秀方报销个人消费发票3万元,在杨卫中的庇护和支持下,王秀方犯罪集团迅速膨胀,成为称霸一方的恶势力。日前杨卫中被临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据报道,杨卫中在担任温岭市公安局长期间,收受温岭东海集团总经理兼温岭宾馆总经理王秀方以“入股分红名义”送的人民币5万元和西装、皮鞋等物,并从王秀方处“借”人民币20万元,向王秀方报销个人消费发票3万元,多次向王秀方“借用”桑塔纳轿车。杨卫中收受王秀方的好处后,出于私利,多次滥用职权,干预下属依法办案。指使部下将已构成犯罪的王秀方的亲属和犯罪集团成员予以放纵,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

1995年10月,王秀方犯罪集团主犯张畏涉嫌流氓罪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0余万元财物被扣押,后张畏被取保候审。杨卫中利用职务便利,解除了对张畏的取保候审,并返还被扣押财物。为感谢杨卫中的帮忙,1997年上半年,张畏托人送给杨卫中人民币4万元、美元5000元。在杨卫中的庇护和支持下,王秀方犯罪集团迅速膨胀,成为称霸一方的恶势力。

1998年1月,王秀方亲戚应卫荣伙同他人,利用假“中华”香烟进行诈骗活动,诈骗数额较大,被公安机关抓获。杨即打电话批示下属将应卫荣释放,致使该案无法继续侦查,应卫荣等人未受到刑事追究。1998年9月,王秀方的胞兄赵云、赵林等人因窝藏故意杀人犯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查获,杨要求承办人将赵林等人取保候审,致使赵林潜逃至今尚未抓获。(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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