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炸死50人 萍乡领导责任难逃
 
2000年10月25日发表
 
【人民报讯】据中新社25日消息: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发生两起特大烟花爆竹爆炸事件,造成50人死亡,多人受伤。日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江西省萍乡市一批“头头”被处理。

  其中,萍乡市政府副市长肖伏芝、桑吉华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上栗县委副书记、县长王龙章行政记大过处分;副县长何平基被撤销职务;对其他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爆炸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石岭花炮厂厂长沈志明,该厂业务员黄伟、何金元,该厂安全员、保管员曾小芳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法制日报报道,这是经中央综治委、中央纪委、中组部、监察部、人事部研究,由中央综治委向江西省综治委下发了《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通知书》。江西省综治委按照的要求,作出了上述处理。

  今年三月十一日,萍乡市上栗县一家私营花炮厂发生一起严重爆炸事故,导致三十三人死亡,多人受伤。时隔不久,八月四日该县一个体户在组织人员搬运烟花爆竹药料时再次发生爆发事故,造成二十七人死亡,二十六受伤。

  据了解,根据中央综治委等五部委的《关于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实施领导责任查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凡被下达《通知书》的责任单位,所在地区的综治委要对其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在一年内取消被评为文明、先进、模范等各种荣誉称号的资格;单位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当年不得晋升职务,推迟一年晋升工资档次,在治安面貌改变之前,取消其评先受奖的资格。

  中央综治委还就河南省禹州市民警刘德周枪杀无辜群众案件和河北省霸州市民警杜书贵枪杀无辜群众案件分别向河南省综治委、河北省综治委下达了《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通知书》。目前两省正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并将由河南、河北省综治部门对禹州市、霸州市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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