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长携$$%三陪女$$%普法 普的是贪官污吏“逍遥法外法”
 
2000年10月2日发表
 
【人民报讯】据楚天都市报报导,湖北省鹤峰县司法局两局长色胆包天,竟在下乡验收“三五”普法期间,带着发廊女“同吃、同住、同玩”。

  去年9月至今年6月,鹤峰县司法局局长傅爱民下乡验收“三五”普法,其间私自携带走马镇古城宾馆发廊女严某同车前往,并与之同吃、同玩、同住。案发后,严某已不知去向。

  今年5月10日,该局副局长曹茂林去北佳乡验收“三五”普法,出发前,电话邀请原已认识的燕子乡一酒楼女服务员冉某去北佳乡玩。当日下午,冉赶到北佳后,与曹同吃同玩(进歌舞厅)、同住一室。傅爱民、曹茂林身为司法干部,却知法犯法,在社会上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目前,鹤峰县委、县政府已宣布免去傅爱民局长职务,对其有关问题作进一步深入调查;给予曹茂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销副局长职务的处分。

当地群众不禁发问,这两个司法局长究竟该给谁普法?普的是什么法?难道普的是贪官污吏“逍遥法外法”“吃喝嫖赌无罪法”?!(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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