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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的陰司冥律(圖)
【人民報消息】清朝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中記述了這樣一個故事。 董文恪有位老僕人王某,王某爲人謙虛,處事謹慎,善於照管門戶,幾十年來,沒有得罪過一個人。他樣子很忠厚,像個和尚,因而人們都稱他爲「王和尚」。 王和尚說他曾經跟隨董文恪住在博將軍的廢園裏。在一個月明之夜,他坐在園中的山石旁乘涼,忽然看見有個人(是逃債者)從遠處倉皇跑來,似乎想找個隱蔽處躲避;不意黑暗中又冒出一個人(是討債者)當下把他攔截住,並拽住他的手臂,一起坐在樹下,厲聲地責斥前一人說:「我以爲你早就往生到天界去了,想不到在這兒又碰上你!」 於是,討債者便追述他們兩人以前相交是如何的默契,友情是何等的深厚,接着便痛責面前這位逃債者處事居然如此負心,他問:「某事你趁我急需,故意措詞刁難,藉機敲詐勒索我,想必你的私囊一下子鼓起許多吧?某事你欺我不了解實情,虛報個假數來哄騙我,你大概從中也侵吞不少錢財吧?」 就這麼一連舉出數十事,每說一事就狠狠地打前者(逃債者)一個嘴巴,而且越說越來氣,越打越不解恨,幾乎想把對方吞下去似的。 這時候,忽然從草叢間鑽出一位白髮蒼蒼的老頭兒來,這老人家拄着柺杖走近兩人前,對討債者說:「他如今墮落成餓鬼,已經夠慘了,你儘可不必這樣過分凌辱他,況且他欠你的債必有歸還的日子,你又何必逼人太甚呢?」 那人聽了,怒容似乎有所緩和。但他問道:「這廝既然成了餓鬼,還談得上什麼還債?」 老人家說:「無論罪業多麼深重,苦報總有受滿的時候,則所欠的債務便有償還的日子。陰司所規定的冥律是:凡是有本有利的正當借貸,在生時沒有還清,下一世有祿者則償還,無祿者則免除,這是考慮到本身無祿的人根本沒有能力還。至於那些用威脅誘騙等不正當手段巧取豪奪的錢財,即使經歷千萬劫也是要償還的。若是下世無祿可抵債,就要罰作六畜(牛、馬、羊、豬、雞、狗)去償還;如果一世還不清,則要延續幾世直到還清爲止。就像今晚董公所食的豬肉,就是他以前那位僕人的第十一世投胎爲豬身的。」 討債者聽了老人家這樣解釋,怒氣似己平息,於是放開逃債者的手,各自散去。 這位老人大概就是土地神吧。他所提到董文恪以前的那個僕人,現在是第十一世投胎爲豬身,今晚被董文恪所吃。 王和尚還曾經見過那個僕人。王和尚說,現在回想起來,那個僕人果然是個最會耍心計的人。 (參考數據:清代 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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