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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众议院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图)
 
2019年10月16日发表
 
美国国会众议院10月15日下午就《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进行全院审议表决,获得一致通过。

【人民报消息】美国国会众议院10月15日下午就《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进行全院审议表决,获得一致通过。 美国国会众议院于15日美东时间下午三时半恢复会议,在多名众议员发言表示支持这项法案以及香港市民的抗争行动后,众议院以「全体一致同意」的表决形式通过了众议院编号H.R.3289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 众议院也同时通过了第543号决议案,该决议案谴责中(共)国干涉香港事务、支持港人自由抗议权利。 此外,众议院还通过了《保护香港法》(H.R. 4270),该法案将禁止向香港出口催泪瓦斯和橡皮子弹等人群控制设备。该法案旨在防止香港警察在抗议者身上使用这些非致命武器。 《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被列为「搁置辩论规则」,是指法案本身不存在争议、此前已获得至少三分之二议员的支持,且在立法过程进入快速通道,对应在全院的审议辩论将限时40分钟、亦在内容上不会有新的修正案。 据悉,众院10月15日表决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是修改后新版本,在制裁方面较最初版本更为严厉。 《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是今年6月由共和党联邦众议员史密斯与共和党联邦参议员鲁比奥分别在参众两院提出。9月分别在两院外交委员会获得通过。 在众议院外委会通过、付诸全院审议的法案版本,相较于最初的版本,五大重点仍未变化,但在措辞和要求方面有较大变动,有些更为严厉和明确。 新版本仍保留了制裁措施,包括冻结被制裁者在美资产、禁止本人及直系亲属获得入美签证或吊销现有签证;以及给予美国国务卿可以出于维护美国国家利益或香港自治而实行「豁免」的条款。 《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在众议院通过后,还需跟参议院的版本合并,双院再投票通过后,才能提交总统签署、成为法律。在参议院,法案目前得到23位参议员的跨党派联署支持。法案在参议院外交委员会过关后,预计参议院下周会有进一步的立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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