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厚者不毀人以自益(圖)
 
於學真
 
2016年3月13日發表
 



仁厚的人不以毀謗和危害他人來取利、成名。

【人民報消息】《戰國策•燕策三》記載了這樣一則古諺:「厚者,不毀人以自益也;仁者,不危人以要名也。」意思是說:仁厚的人不以毀謗和危害他人來取利、成名。國家的刑法關係到百姓的生命,如果「刑罰不公,則民無所措手足!」(《論語•子路》)。何況,賞與罰,本意是在勸善而懲惡。

《北齊書•蘇瓊傳》中記載:北齊年間,河北省趙州和清河縣等地頻頻有人舉報謀反大案,這些案件先後經由蘇瓊推問審理,發現大部份都是遭人誣告,因此,很快就被蘇瓊實事求是地予以昭雪。

當朝尚書崔昂覺得蘇瓊做官太老實,就用自己做官的訣竅指點他說:「你如果想要立功升官,就應該好好琢磨做官的道理,不要只知道辨別是非曲直,要體會皇上痛恨百姓謀反的心思。像你這樣一再爲謀反逆案昭雪,也太看輕自己的性命了!」

蘇瓊聽了崔昂的這番「肺腑之言」,不僅不感激,反而嚴正地回答:「我所昭雪的都是冤案,我不會放過真正要謀反的人。我也不會爲了個人升遷求榮,去幹傷天害理的事!」崔昂討了個沒趣,無言可對。

老百姓對蘇瓊的明察秋毫,不陷人以罪,十分感佩!京城裏傳頌開兩句話:「決斷無疑最公平,昭雪冤案找蘇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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