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赤腳律師」紀斯尊被以兩項罪名起訴(圖)
 
2015年9月21日發表
 



從監獄走出來的紀斯尊以帽明志。

【人民報消息】素有「赤腳律師」之稱的福建人權捍衛者紀斯尊在被羈押11個月後,日前被當地政府起訴,涉嫌「擾亂社會秩序」和「尋釁滋事」兩項罪名,當地訪民表示,這是「莫須有」的罪名,是當地政府對一向敢言的紀斯尊的打擊報復。

出生於1949年的紀斯尊,因爲經常幫助訪民代理案件,而有「赤腳律師」之稱。2008年,紀斯尊曾被當地政府以涉嫌「僞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逮捕,並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出獄後,紀斯尊仍繼續爲訪民維權。

去年10月21日,紀斯尊原本應《人民日報》社邀請前往北京參加一個有關強徵土地的記者招待會,但在前往福州火車站的途中,被當地警方抓捕,今年3月被正式逮捕。去年,福建維權人士範燕瓊曾在紀斯尊被捕後,發起網上簽名聲援行動,結果遭到警方登門騷擾。

根據海外「維權網」的報導, 9月18日,紀斯尊的代理律師林洪楠前往福州第一看守所會見當事人時得知,紀斯尊已被閩侯檢察院起訴。

記者9月20日致電林洪楠律師,對方表示,他以及當事人都認爲罪名不成立,而具體情況需待閱卷之後才清楚。

林洪楠:「他剛剛起訴,(罪名)一個擾亂社會秩序,一個尋釁滋事。」

記者:「作爲紀斯尊的辯護律師,林律師您對這兩個罪名怎麼看?」

林洪楠:「我認爲都不成立。現在我還沒有去閱卷,我去會見的時候知道他收到起訴書了,具體(情況)要閱卷之後(才清楚)。他(紀斯尊)一直堅持這個是亂來的。」

「維權網」發佈在網上的起訴書顯示,紀斯尊被控「擾亂社會秩序」的「犯罪事實」是其於去年8月11日,編造中央巡視組派駐100多名幹部在福建省國土資源廳審查福建省違法徵用土地問題的消息電話通知了諸多訪民,引發訪民聚集,造成國土資源廳無法正常辦公;「尋釁滋事」的「犯罪事實」則是去年9月5日,福州中院審理潘建峯案時,紀斯尊製作橫幅,帶領訪民到法院外喊口號,引發羣衆圍觀,造成車輛通行受阻。

不過,訪民李奎春9月20日接受採訪時爲紀斯尊叫屈,指所謂的「犯罪事實」並不成立,這事實上是當地政府對紀斯尊的報復行爲。

「2014年8月份,(我們訪民)去國土資源廳,那個國土資源廳有一個上訪窗口。包括我也有去,去那天,我們目的是要弄清楚土地徵收的情況。當時紀斯尊沒有打電話,他人也不在場,跟紀斯尊沒有什麼關係的。那天(去年9月5日)去聲援(潘建峯),紀斯尊老師是在,但是去聲援也沒(犯)什麼罪。尋釁滋事是口袋罪,警察愛定什麼人的罪就定什麼人的罪。政府要搞他(紀斯尊)因爲已經對他很怒了。國保一定要搞他,因爲他罵國保,經常罵,國保記恨在心,尋一個機會把他抓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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