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权委员会主席:人权法律应有效实施(图)
 
2014年6月21日发表
 



美国外交委员会国际人权问题小组委员会主席克里斯托弗•史密斯(左),
主持人迈克尔•莫斯蒂希(右)。

【人民报消息】(人民报记者刘陆舟综合报导)6月17日下午,美国外交关系委员会举行「国会在美国人权政策中的角色」为主题的听证会。美国外交委员会国际人权问题小组委员会主席克里斯托弗•史密斯 (Christopher H. Smith)针对贩卖人口、饥民、尼日利亚人质问题、伊拉克问题等当今世界的人权问题阐述他的观点。克里斯托弗•史密斯是新泽西州共和党众议员,曾对中国 的强制绝育和对宗教人士的迫害表示谴责。

今年5月由史密斯在国会发起的「天安门议案」获得高票通过。根据这项议案,美国国会将敦促中国政府停止对1989年「六四事件」真相的掩盖,停止迫害追求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的民众,停止对互联网的封锁。

史密斯表示,中共政府通常在他们自己的人权报告中否认这些。中共外交部不希望我们通过这项议案。

对于人权法律的实施,史密斯认为:「过去的几十年内通过了一系列与人权相关的法律,但是其中一些法律并没有切实执行,或者执行力度太弱。2000年,我在外交关系法案里面提交过一个条款:对于在中国曾经参与过强制堕胎或强制绝育的人拒绝签发美国签证。但目前据我所知,只有不到30人因此条款而被拒绝签证。所以说,人权相关的法律还是实行得不够彻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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