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權委員會主席:人權法律應有效實施(圖)
 
2014年6月21日發表
 



美國外交委員會國際人權問題小組委員會主席克里斯托弗•史密斯(左),
主持人邁克爾•莫斯蒂希(右)。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劉陸舟綜合報導)6月17日下午,美國外交關係委員會舉行「國會在美國人權政策中的角色」爲主題的聽證會。美國外交委員會國際人權問題小組委員會主席克里斯托弗•史密斯 (Christopher H. Smith)針對販賣人口、饑民、尼日利亞人質問題、伊拉克問題等當今世界的人權問題闡述他的觀點。克里斯托弗•史密斯是新澤西州共和黨衆議員,曾對中國 的強制絕育和對宗教人士的迫害表示譴責。

今年5月由史密斯在國會發起的「天安門議案」獲得高票通過。根據這項議案,美國國會將敦促中國政府停止對1989年「六四事件」真相的掩蓋,停止迫害追求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的民衆,停止對互聯網的封鎖。

史密斯表示,中共政府通常在他們自己的人權報告中否認這些。中共外交部不希望我們通過這項議案。

對於人權法律的實施,史密斯認爲:「過去的幾十年內通過了一系列與人權相關的法律,但是其中一些法律並沒有切實執行,或者執行力度太弱。2000年,我在外交關係法案裏面提交過一個條款:對於在中國曾經參與過強制墮胎或強制絕育的人拒絕簽發美國籤證。但目前據我所知,只有不到30人因此條款而被拒絕籤證。所以說,人權相關的法律還是實行得不夠徹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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