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潑水節上爲什麼又出性醜聞(圖)
 
玉清心
 
2013年4月21日發表
 

西雙版納州首府景洪的潑水節。

【人民報消息】4月15日在西雙版納州首府景洪的潑水節上,聚集了數萬名羣衆和遊客戲水狂歡,一些男性趁機圍攻女性,採取襲胸、摸臀等手段猥褻婦女。

去年的潑水節上也傳過這類醜聞,視頻上見到有女孩子被扒光上衣的鏡頭。今年的醜聞升級了,「有好色之徒竟趁『水』博懵,乘亂對女子襲胸摸臀,更有人公然扯裙將受害者拖入水池,不斷朝女性敏感部位潑水性騷擾,令一片歡樂之聲頓變尖叫求救聲。」看得出是一些不法之徒,趁勢作亂對婦女耍流氓。

潑水節結束幾天了,這條醜聞還在網上炒。19日新華網以「西雙版納潑水節上婦女遭騷擾 多男放縱無節操」 作了報導,可見風波不小,且未平息。潑水節醜聞在微博上引發的議論更熱,有百萬人蔘與。輿論譴責色狼於光天化日下大耍流氓,而氣憤官方未做處罰,恐如此縱容,女性安危堪虞。網民說,這些年潑水節完全走了樣兒,變成了容許色狼隨意凌辱女性的狂歡節。那麼,是誰容許色狼隨意凌辱女性的?

事發後,景洪市公安局高調通報,「4月13日至15日,25名趁潑水之際猥褻婦女的人員被警方抓獲。」民衆在爲流氓落網高興之餘,也在密切關注公安局對這25人是如何繩之以法的?結果很快令人大失所望,因爲「色狼」經批評教育後已被放走了。怪不得,這些年潑水節上色狼不斷,原來在這裏「犯事」沒人管。

爲撇清,西雙版納州委宣傳部副部長段金華出面回應網民稱:「參加潑水的人蔘差不齊,每年都會有這樣的事發生,公安部門也曾將一些借潑水滋事和搞惡作劇的人帶離現場,但由於沒有具體的處罰依據,只能訓戒一頓就放人。」

段金華承認,潑水節上「每年都會有這樣的事發生」,但是,他以「滋事」模糊了「猥褻婦女」,說那不過是一些借潑水滋事和搞惡作劇的人,帶離現場,批評教育了。段還說,「由於沒有具體的處罰依據」,他們無法可依,是不得已而放人的。放走的25人到底犯法沒犯法?被抓時都在現場作案,才會被抓拿的。被放時怎麼一筆勾銷了?襲胸、摸臀,強拉撕扯,如果不算「猥褻婦女」,怎麼會嚇得女孩兒們大喊救命?4月19日新華網上在漂白此案的報導裏,也說「猥褻婦女 25人被警方抓獲」。

中國刑法第237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衆或者在公共場所當衆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想,再法盲的人,這條法律也能看得懂,把潑水節的案情對號入座,會發現很適用。這說明景洪公安局不是無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違法不究,該作爲而不作爲。難怪段副部長裝瘋賣傻地說:「怎樣規範潑水節活動,望網友們多幫西雙版納支招。」

官方爲什麼對在公共場所當衆「猥褻婦女」,嚴重擾亂社會治安的羣體流氓事件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對不法之徒如此寬容放縱?有暴力戲水,而不見暴力維穩。是因爲潑水節背後那些大大小小,直接見、間接的經濟利益決定的。現在的西雙版納,據說還有招商引資的潛力,比如瀾滄江邊的原始森林可以繼續賣給外商來建帶有高爾夫球場的渡假村。完全商業化了的潑水節,是雲南旅遊業的「拳頭產品」,也是西雙版納向外界展現媚臉的絕佳商機。所以一切不利於來此投資消費的事都不準出現。

2013年舉辦的潑水節突出「狂歡」二字,在首府景洪首創先例,舉辦大量的狂歡表演,號稱「風情商旅大盤」,以聲色犬馬招攬天下游客,尤其是國際遊客。提供的性服務五花八門,連老外都乍舌。在潑水節狂歡之際,縱情享樂,出點格,帶點色算什麼?性侵事件不可避免,可以發生,但不可以曝光,這就是當局要營造出的太平盛世和控制拿捏的和諧社會。同時也是在中共放任下,中國社會總體道德墮落的一種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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