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泼水节上为什么又出性丑闻(图)
 
玉清心
 
2013年4月21日发表
 

西双版纳州首府景洪的泼水节。

【人民报消息】4月15日在西双版纳州首府景洪的泼水节上,聚集了数万名群众和游客戏水狂欢,一些男性趁机围攻女性,采取袭胸、摸臀等手段猥亵妇女。

去年的泼水节上也传过这类丑闻,视频上见到有女孩子被扒光上衣的镜头。今年的丑闻升级了,“有好色之徒竟趁‘水’博懵,乘乱对女子袭胸摸臀,更有人公然扯裙将受害者拖入水池,不断朝女性敏感部位泼水性骚扰,令一片欢乐之声顿变尖叫求救声。”看得出是一些不法之徒,趁势作乱对妇女耍流氓。

泼水节结束几天了,这条丑闻还在网上炒。19日新华网以“西双版纳泼水节上妇女遭骚扰 多男放纵无节操” 作了报导,可见风波不小,且未平息。泼水节丑闻在微博上引发的议论更热,有百万人参与。舆论谴责色狼于光天化日下大耍流氓,而气愤官方未做处罚,恐如此纵容,女性安危堪虞。网民说,这些年泼水节完全走了样儿,变成了容许色狼随意凌辱女性的狂欢节。那么,是谁容许色狼随意凌辱女性的?

事发后,景洪市公安局高调通报,“4月13日至15日,25名趁泼水之际猥亵妇女的人员被警方抓获。”民众在为流氓落网高兴之余,也在密切关注公安局对这25人是如何绳之以法的?结果很快令人大失所望,因为“色狼”经批评教育后已被放走了。怪不得,这些年泼水节上色狼不断,原来在这里“犯事”没人管。

为撇清,西双版纳州委宣传部副部长段金华出面回应网民称:“参加泼水的人参差不齐,每年都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公安部门也曾将一些借泼水滋事和搞恶作剧的人带离现场,但由于没有具体的处罚依据,只能训戒一顿就放人。”

段金华承认,泼水节上“每年都会有这样的事发生”,但是,他以“滋事”模糊了“猥亵妇女”,说那不过是一些借泼水滋事和搞恶作剧的人,带离现场,批评教育了。段还说,“由于没有具体的处罚依据”,他们无法可依,是不得已而放人的。放走的25人到底犯法没犯法?被抓时都在现场作案,才会被抓拿的。被放时怎么一笔勾销了?袭胸、摸臀,强拉撕扯,如果不算“猥亵妇女”,怎么会吓得女孩儿们大喊救命?4月19日新华网上在漂白此案的报导里,也说“猥亵妇女 25人被警方抓获”。

中国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想,再法盲的人,这条法律也能看得懂,把泼水节的案情对号入座,会发现很适用。这说明景洪公安局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究,该作为而不作为。难怪段副部长装疯卖傻地说:“怎样规范泼水节活动,望网友们多帮西双版纳支招。”

官方为什么对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妇女”,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群体流氓事件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对不法之徒如此宽容放纵?有暴力戏水,而不见暴力维稳。是因为泼水节背后那些大大小小,直接见、间接的经济利益决定的。现在的西双版纳,据说还有招商引资的潜力,比如澜沧江边的原始森林可以继续卖给外商来建带有高尔夫球场的渡假村。完全商业化了的泼水节,是云南旅游业的“拳头产品”,也是西双版纳向外界展现媚脸的绝佳商机。所以一切不利于来此投资消费的事都不准出现。

2013年举办的泼水节突出“狂欢”二字,在首府景洪首创先例,举办大量的狂欢表演,号称“风情商旅大盘”,以声色犬马招揽天下游客,尤其是国际游客。提供的性服务五花八门,连老外都乍舌。在泼水节狂欢之际,纵情享乐,出点格,带点色算什么?性侵事件不可避免,可以发生,但不可以曝光,这就是当局要营造出的太平盛世和控制拿捏的和谐社会。同时也是在中共放任下,中国社会总体道德堕落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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