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救狗不救人?(圖)
 
夏小強
 
2011年4月19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4月15日下午,一輛從北京開往吉林的滿載500餘隻待屠狗的貨車被志願者攔截,警方和動物衛生監督部門聞訊前來,調查後稱,該車持有真實有效的檢疫運載證明,但志願者堅持要求解救。經過15小時僵持,這500餘隻狗被一家名爲「樂寵控股」的公司與上善基金會各自出資5萬元買下,並送往中國小動物保護協會基地救助。

此事迅速成爲被社會關注的焦點新聞事件。在央視上出鏡的志願者強調,這些狗一看就不是「合法來源」,但在高速公路上強行攔截貨車是否妥當,對此問題的爭論已是沸沸揚揚,這些愛狗人士被指責爲「嚴重威脅交通安全」、「侵犯他人合法財產權利」這些志願者的行爲更加被評價爲「愛心氾濫」、「以愛之名行更大傷害」。最終,一切爭論的焦點都指向了「法律」:在高速路阻攔運貨車涉嫌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圍堵限制貨車活動涉嫌強迫交易罪,但當虐待動物、偷盜寵物這類事發生時,卻找不到法律這個靠山了。

包括一些名人在內,兩派人士在過去兩天裏使用非常激烈的語言,在微博等網絡平臺上互相抨擊,代表論調是「你連狗都不愛,你還會愛人嗎?」和「只看到你們愛狗救狗,怎麼不去救人?」

先說第一個問題:「你連狗都不愛,你還會愛人嗎?」這個觀點,在一定範圍內不無道理,這裏的「愛」指的應該不是對狗這種動物的特殊喜愛,而是說人當面對一個動物的生命特別是狗將要遭受到的虐待和痛苦死亡時,人將會產生的同情,這種同情發自人內心的善良本性。推而廣之,如果一個人對動物充滿同情關愛,一般來講,這種善念也會推及到同類身上。

狗這種動物的存在,對於人類來講,顯而易見不是用來做爲人的食物的。雖然中國和西方有着文化和習俗的差異,儘管中國有着吃狗肉的歷史和習俗,但是在現代社會,吃狗肉起碼不是一件可以拿來炫耀的理直氣壯的事情。虐待動物、偷盜寵物、食用狗貓等行爲在中國氾濫,一方面的原因是在利益的驅使下,許多人都已經失去了同情良善之心,除了金錢什麼都不愛,更別提愛狗了;另一方面,在當今中國關於這方面法律的缺失和形同虛設也是主要原因。

目前世界上很多養犬具有悠久傳統的國家都有自己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動物保護及管理措施。 美國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動物保護法規的國家,早在1866年,美國就頒佈了《聯邦反虐待動物法》(即《聯邦動物保護法》),對動物的保護及管理做了嚴格、細緻的規定。

按照《聯邦動物保護法》,虐待動物要受到經濟處罰或法律制裁,甚至蹲監獄。對虐待動物的處罰最高爲5萬美元或14年監禁。殺一隻狗賣或拿來吃,可判處5000美元及1至4年監禁,如果是外國人,不僅要被處罰,還要被永久性驅逐出境。

再談第二個觀點:「只看到你們愛狗救狗,怎麼不去救人?」。如今社會上存在着大量的急待救助的人們,不斷有人被失蹤、有房屋被強拆、有維權者上訪者被關精神病院等,面對這些在痛苦中泣血哀號的同類,那些對狗都充滿愛心的人爲什麼不出手相救同類呢?

有兩種可能,一種可能是這些愛狗人士經歷見識了當今社會的種種亂象,人心的險惡和一些人的惡行,使他們寧願去愛狗救狗也不願去愛人救人,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這種對狗的愛和救助也是一種畸形的、被閹割的愛。

另一種可能,是這些救狗志願者願意去救人,但卻無能爲力。對此,網絡作家水晶在他的博文《救狗,是一種安全的愛》有精彩的評論,現引用如下:

『在這片土地上,你只能挑最容易的去愛,而且愛得不能太深,不然最後都可能被送進精神病院。只要你願意爲維護任何一種可能的權利而敢於挑戰現有體制及質問體制內的不作爲,不管是爲貓還是爲狗,就算是爲自己的結石寶寶,趙連海這位父親也還是從原告變成了被告。

慢慢地,大家就會明白,原來所有的愛最後都有一個共同的敵人,那就是你只能愛一個人——國家,如果你所愛的任何其它一個人或動物,成爲了國家的敵人,你的愛就不安全了,就敏感詞了。

反過來這種「忠誠」的愛也印證了爲什麼國家現在還允許大家愛貓愛狗,因爲貓和狗還沒怎麼觸及國家利益和核心階層的利益,貓和狗更多是人類的寵物,我們是主人,它們會效忠於我們,所以我們不該吃它們,我們愛它們甚於愛雞鴨魚牛羊豬。當我們無條件地效忠於國家的時候,國家(一般情況下)也愛我們,不會吃我們,但有一天你開始有自我保護意識或對某些與國家有關的事物產生質疑的時候,你就得小心了。那個時候,你就不再是國家的寵物,而是隨時待宰的特立獨行者。

對「救狗不救人」失望的網民得明白,國家寧願你去愛狗,也不願你愛人,到最後我們只能愛狗,並像狗一樣地愛着國家這個主人。

而明星和名V們救狗的行動,也就永遠只會停留在這個非常安全的層面,既展現了愛心,又不會滑向抵抗的深淵。他們的博客或微博裏,永遠不會有敏感詞,永遠有安全的愛,被允許的愛,不會被和諧的愛。

這種愛,和他們拍的電影、電視一樣,是一種消費品,被愛心無限的觀衆所咀嚼玩味,情到深處時還會涕淚俱下;這種愛,也是一種裝飾品,把這片神奇土地上無數的苦難撲上一層胭脂與水粉,而原本的蒼涼大地,竟然也因此有了幾分媚色。』

面對同類的痛苦、磨難和死亡,心中充滿恐懼而無法和不敢去愛去出手相救,而只能選擇安全的愛、去愛狗救狗?當一個人心中良知未泯而去救助所謂「國家的敵人」 時,自己也就變成了國家的敵人,當我們自己有一天不幸變成了國家的敵人的時候,有誰會來解救我們?這一切又都是誰造成的?

我們社會中的每一個人,在面對同類遭受強權凌辱欺壓、在痛苦折磨中在死亡的威脅中掙扎時,如果能夠拿出救狗的愛和勇氣,力所能及的伸出援手,哪怕發出微弱的聲音,大家都能這樣做的話,這樣的社會很快就會到來:沒有人會再成爲國家的敵人,也就沒有那麼多的所謂「國家敵人」和待屠的狗需要人們救助,而那個給人們帶來這一切不幸和恐懼的、真正的「國家的敵人」將永遠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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