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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二十七天──中共国家主席惨死
第二天──一九六九年十月十八日。到今天我才算明白,原来是这么一个病人。一个过去最高层而今处于最底层的人物!他几乎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人啦,他的病真多,除了器质性的病,更多的则是精神和心理的病症。他的植物神经已经紊乱,出现全身痉挛,手足抽搐。可是,他有时又是清醒的。今天,他刚开始睁眼的一刹那,我感觉到他目光中射出的清醒神志和力量。 第三天,一九六九年十月十九日。北京来的老卫士长对他很尽心。每天都在监视下进入他的房间多次。凌晨他肺炎复发,咳血、高烧,是旅途颠簸、受了惊吓引起。老卫士长请求抢救。北京来的曹护士拿出北京带来的治疗肺炎的药物。注射。黎明时分,他入睡。上午,见曹护士给他喂玉米糊糊。他不肯吃。曹护士抓住他的手轻轻摇晃着劝慰:「哎,吃点东西呀……你不能这样,你一定要活下去,活下去……」他睁开了眼睛,看着曹护士的手,大约认出来了,是一起从北京来的。 第四天.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日。全天病情无异常。决定给病人恢复使用D八六0。 第五天。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一日。「病人」大便干结,护士用手抠出。 第六天。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为「病人」翻身两次。 第七天。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病人」咳嗽复发。医生提出为病人做化验、透视拍片建议。 第八天──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四日。上级答复:可以进行一次化验,透视拍片不行。这叫医疗服从项目。 第九天──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从病人身上取了尿样、血样。由两名「陪同」乘吉普车返回一五五医院。我为他争取到一次化验的权利,却受到如此待遇──在武装押护下去为一个病人化验,恐怕在历史上少有。经过化验,总算搞清楚了,他的病本不是什么难症,只因治疗不及时,引起多种并发症。加之病人长期僵卧,造成双腿肌肉萎缩,胳膊和臀部由于打针过多,均被扎烂,使全身血管局部坏死,引起心力衰竭。可是他的生命还是那么顽强。这从医学角度难以解释…… 第十天──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早饭后,去看病人。曹护士在小电炉上熬小米粥。我告诉她化验结果之后,请她介绍一下病人在北京的护理情况。她开始不敢,说上面有规定。我坚持说是为了治疗。曹护士看四周无人,悄悄说出病人在中南海最后那段岁月的悲惨遭遇。国家元首受到难以想象污辱、残酷批斗、踢打。一直到他病得不能起床、不能自己吃东西了,才批准可以给他做点流质食物。一直把他的双脚固定在床上。中午,召集全体护理人员,宣布化验结果。我提出:要注意综合治疗,综合护理。尤其要注意给病人勤翻身,勤擦洗,以增进血液循环,防止肌肉进一步萎缩坏死……同时也要防止再生褥疮。一名护士问:这样做,是真治病……上面会允许吗?我说:这是咱们当医生的起码责任。既然叫咱们护理,咱们就要尽到责任。另外我准备再向特派员建议,对他进行透视拍片,然后搞一次会诊……这对病人的治疗是完全必要的。 第十一天──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七日。今天是个少有的好天气。老卫士长和曹护士要求给病人翻身、擦身子。我同意。老卫士长轻轻拍着病人抓塑料瓶的手,说:翻身喽,抓好你的宝葫芦!大家都笑了。这是这里第一回有了笑声。肯定有人不高兴。曹护士用热毛巾替翻过了身子的病人擦洗着,对我说:今天早晨他又吃了半碗多,情况还不错。我心里升起了希望。相信护理组的每一个人也都希望,他能在我们手下一点一点好转、康复。我们只管治病救人。听了他的心脏和脉搏,确是比刚来时平稳多了。我对曹护士说:还要加大D八六0的用量,继续用你们从北京带来的。曹护士刚替病人擦洗完,就转身去了对面存放药物的房间,却在门口被人挡住:上级命令,北京带来的药物不准再使用!曹护士空手返回,眼睛发红。我都听到了,没再问,只说:就用我们这里的吧。老卫士长和曹护士默默地看着床上的病人。都知道,我们一五五医院的药是国产的,北京带来的药是进口的,效果大不一样。 第十二天──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八日。「病人」大便干结,由护士用手抠出。 第十三天──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九日。「病人」一咳嗽复发。我再次提出透视、拍片、会诊建议。 第十四天──一九六九年十月三十日。「病人」轻度发热。开封药品告缺,请求上海或北京的大医院支持。上级下批准。 第十五天──一九六九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仍由老卫士长和曹护士替病人翻身擦身。下午上级通知:「病人」不宜透视、拍片、会诊。以后不要再提此类问题。 第十六天──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一日。 已经过去两周。近一周来「病人」病情明显恶化,跟药物减少有关。他们又否决了我提出的透视、拍片、会诊建议。我算弄明白了,本来就不叫治疗,而叫监护,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 上午老卫士长来告急:他的体温又到了四十度……我们下到病室。他已经昏迷,喉咙发出响动,浑身抽缩。我命令曹护士立即用吸痰器给他吸痰。我自己动手注射。特派员不知何时又进来了,每次治病他都必定到场,真尽职。痰吸净后,我让曹护士给病人输液。病人安静了,他十分听话,主动配合治疗。 第十七天──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二日。高烧不退,继续输液。 第十八天──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三日。高烧不退。输液,注射退烧针。 第十九天──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四日。体温降至三十九度。继续输液。 第二十天──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五日。体温降至三十八度。总算降下来了。 第二十一天──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六日。好危险!像他这么大的年纪,身体又那么弱,高烧至四十度,已近生命极限。可他的神志似乎一直清醒,一直主动积极地配合治疗……他想活下去。今天,他的高烧总算退了,体温维持在三十七点二度。他又创造了生命的奇迹……我为什么要记这么详细?想留给谁? 第二十二天──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七日。上午,老卫士长和曹护士又替「病人」翻身擦背。曹护士对我说:他就是命大哩!另外几名护士为「病人」换了床垫、床褥。我很满意我的医护组成员们的表现,总是不分日夜,随喊随到。 突然,特派员和驻军首长命令大家在天井院内紧急集合。特派员扫视大家一眼,说:给大家传达上级重要指示,北京来的人员今天全部撤回去!北京带来的药也全部带回去。就这样吧,走的人立即准备,十分钟后上车出发!说着,特派员又走到我们几名本地医护人员面前说:今后,重担就落在你们肩上了,这是上级对你们的最大信任。希望你们服从命令,圆满完成任务。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明白了吗?十分钟后,曹护士背着简单的行李下楼来,走进病室,端起电炉旁的小铝锅,对我说:以后,你就多费心了。她想哭,可不敢哭。我也想说句什么,嗓子堵得慌,也没敢说出口。我跟着老卫士长和曹护士走到「病人」床前。老卫士长替「病人」盖好被子,又将他捏着塑料瓶的手放进被子里去。「病人」睁开眼睛,看着老卫士长和曹护士。老卫士长俯下身去,在「病人」耳边轻轻告诉了要回北京……「病人」脸上的表情木然了一会,眼里滚出两粒浊黄的泪滴。曹护士也俯下身去,轻轻叮嘱:要活下去,明白吗?活下去,活下去…… 第二十三天──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八日。昨天北京的人离开时,依稀听到特派员说:走吧!走吧!火葬场也看过了,都安排了,总算没有死在我们手里……交给地方办吧。上午,病人强吃了小半碗玉米糊。看得出来,他想活下去。下午,他又开始发烧。 第二十四天──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九日。上午,我替病人熬玉米糊糊。下知为什么,心里堵的慌,可什么话都不能说。一五五医院同来的一名女护士向我报告:刘医生,病人的体温有了。我问多少?护士回答:试了四个多小时,三十九点七度。快给他打退烧针!护士说:药已经没有了……。那D八六0呢?您忘了,前天都带回北京了。护士没有话说了,我也没有话说了。不给药物,叫治病?领又不给,买又不许,这叫什么事?明摆着,明摆着……让人死掉。 第二十五天──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十日。病人已不能再进食。没有药,不给药,我和助手们做不了任何事。命运对人太残酷。 第二十六天──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十一日。深夜,值班男护士给病人测体温,失声叫道:烧到四十一度啦!转身往外跑,要上楼叫醒我──事后他悄悄告诉我的。可那中央特派员忽然幽灵般出现了,堵住他,并训斥他:深更半夜,叫喊什么?男护士站下,差点要问:您,您怎么又回来了?嘴里说出来的却是:报告上级,他烧的厉害,嘴唇都紫了,两瞳孔反光也消失了!中央特派员走到病床前看看,说:发烧对他不是家常便饭吗?注意观察,情况实在危险了再报告。 第二十七天──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凌晨六时四十分,中央特派员批准发出病危通知。六时四十五分,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我注意看了手表,我赶到楼下病房是六时四十七分。迟到了两分钟。就算我一直守在他床边,没有药物,我和助手们又能做什么呢? 补充一点──刘死亡后的处理 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八点,李太和卫士长随同中央项目组的人乘空军专机抵达河南开封,立即换乘驻军吉普车赶往市内北土街十号。经过岗哨的例行检查,他走进阴森的小院天井,一眼就看到了停放在西屋走廊上的一副担架。 担架上以白床单盖着一个人体。他急急走了过去,揭开白床单,是刘少奇。尸体已经僵硬,头上蓬乱的白发有一尺多长,嘴和鼻子已经变形了,下颔有一片瘀血。记得曹护士曾经跟他商量过要替刘少奇理发和修修面的。可这么件事就一直没有能给做。李太和卫士长想哭,可哭不出,也不敢哭。特派员就在旁边监视着。他不管。人都死了,总得允许最后干净一下。他掏出随身带来的刀剪,细心地替刘少奇剪了头发,刮干净长而稀疏的胡子。而后,又给刘少奇换上了从北京带来的干净衣裤和鞋子。 遵照党中央命令:刘少奇遗体就地秘密火化。十四日凌晨一时,特派员指挥几名军人将刘少奇遗体抬出小院天井,塞进一辆小型军用吉普车。车身容不下刘少奇高大的身躯,他的小腿和脚板都翘在车的后盖外面。 时间是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十四日凌晨三时。 刘少奇的生日是十一月二十四日。还差十天,就是他的七十一岁诞辰。他没有活到七十一岁生日。 姓名:刘卫黄; 性别:男; 年龄:七十一; 民族:汉; 籍贯:湖南; 死者职业:无业; 死亡原因:病死; 火化日期: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十四日0时 骨灰存理:存你处骨灰盒编号: 二三一申请人姓名:刘原; 性别: 男与死者关系:父子; 申请人住址:八一七二部队; 登记日期: (读者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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