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導「目擊者說」 北京警方否認(多圖)
 
2005年11月5日發表
 

北京南長街街口的街名牌。

【人民報消息】中共海外星島日報5日報導說,中南海到天安門之間的南長街南口日前發生了法輪功學員自焚事件,同時引述了「目擊者」說詞。海外記者立即採訪了北京南長街派出所、西長安街派出所和公安天安門分局,甚至採訪了北京日報社,結果被採訪單位均否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據大紀元記者洪梅、吳涔溪採訪報導,針對中共黨報《北京日報》3日報導一名法輪功女子自焚疑案,星島日報5日並聲稱有目擊者目擊現場,但記者5日採訪府右街、西長安街派出所及北京天安門分局,員警皆稱並無此事。

星島日報5日報導有「目擊者」說,自焚現場是中南海到天安門之間的南長街南口。並描述「該女子在現場徘徊一陣後,突然盤坐在地上,取出兩個汽水瓶,將裏面的液體倒在身上後點燃。由於現場沒有警察執勤,幾分鐘後才有人帶着滅火器和滅火毯趕到,但爲時已晚。」

然而,目前有關自焚一案,以北京日報爲消息來源,由星島日報報導所謂的目擊內容,但根據記者向當地派出所員警詢問皆稱不知此事。


民工正在南長街南口東側便道上施工,他們說已經在這裏施工好幾
天了,沒看見有人自焚。


南長街南口東側便道地面上是民工剛剛才鋪好不久的磚面,平整、
顏色均勻,沒有一點焚燒過的痕跡。


南長街南口東側便道地面上,民工剛剛鋪好不久的磚面顏色均勻,
連一點污垢都沒有,找不到有焚燒過的跡象。且現場還有民工施工,
他們已經在這裏施工好幾天了,沒看見有人自焚。


自焚?派出所、分局皆不知此事

記者5日首先打電話到南長街的管區府右街派出所,當地的員警表示,不知道有法輪功自焚這事兒,並表示南長街應屬西長安街派出所管轄。

記者向西長安街派出所求證,當地員警表示「沒這回事」,又慎重地詢問出事的地點和時間,覈對11月2日上午9時值班員警是否知道有自焚案例,但所裏的人都稱不知有此事。員警表示,若發生於南長街南口東側便道的話,應屬天安門分局管轄。

記者求證天安門分局,分局人員表示該地段屬他們管轄沒錯,「但沒發生北京日報報導的這事兒」,他稱若是北京日報的報導,建議往北京市公安局新聞辦問清楚。

北京日報工作人員:沒聽說

新唐人記者給北京日報社打通過電話。據悉,北京日報的工作人員回答說:這類消息我們這樣的大報、黨報是不會登的,沒聽說這個消息,你可以到我們北京日報網站去查。

本報經常聯絡採訪北京訪民的記者查詢一些訪民,也沒有人聽說這個南長街自焚的事情。經採訪調查,在「自焚」現場施工的幾位民工都表示這兩天沒看到有人自焚。

截稿時,大紀元還在聯繫星島日報,以查詢該報5日報道中「目擊者向本報表示」、「北京警方向本報表示」所描述的內容。

中共喉舌的報導意在掩蓋真相

明慧網的資深評論黎鳴強調,中共炮製自焚「新聞」掩蓋不了迫害真象。他強調,自99年7.20中共和江氏集團公開迫害法輪功至今,已證實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2776人。這麼多善良無辜的修煉人被虐殺,卻從未見中共媒體有一點報導。

文章指出,這次北京日報報導的石家莊法輪功學員李曉英,過去被非法關押於石家莊二監獄遭受迫害的真實它們不報導,被勒索上萬元不報導,被非法監禁的期限已滿監獄仍不放人不報導,被非法送河北省所謂的法制教育中心(洗腦班)強行非法洗腦不報導,石家莊二監不準因迫害導致身體狀況不好的法輪功學員保外就醫也不報導,卻拋出了曾、羅等中共黨徒爲配合新一輪大抓捕而上演的燒人悲劇。

文章稱,中共媒體這種選擇性的報導和不報導之間,極其鮮明的體現了中共如狼似虎的吃人本性,它的報導是爲了害人,它的不報導更是爲了使其能夠爲所欲爲的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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