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我的确疯了
 
作者:杨银波
 
2003年9月4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大纪元今天刊登杨银波的文章:推介《新世纪红朝第一谎言》。文章写道:

8月26日,一篇名为《新世纪红朝第一谎言──“天安门自焚”大惨案》的文章出现在《大纪元》“「红朝谎言录」全球有奖征文大赛”栏目。我被曹静这8755个文字大为震动──我相信任何一个尚存半点良知的人都会被这8755字大为震动。这是一篇饱含血泪,令人热血沸腾的第一流文章。

我是一个意志颇坚的人,但当我把这篇文章连读六遍之后,滚滚热泪竟也忍不住淌了下来。此刻我的心情,就像杜导斌在7月20日喊出的那样:“面对他们遭受的迫害,良心不许我再沉默!”当我决定为法轮功受难者鸣一声不平的时候,我周围的朋友却紧张地望着我:“杨银波,你他妈疯了吗?这种事情你也敢碰?!”不错,我杨银波的确疯了,我也不能不疯。

当那些与我们兄弟姐妹同样善良的人,被处以残酷的电刑、站刑、坐刑、火刑、跪刑、铐刑、吊刑、细菌刑、炮烙刑,被注射精神药物,被放狼狗、毒蛇和蝎子去咬,被灌屎灌尿灌辣椒水,被当众强奸,被月经纸塞嘴,被十五天十五夜不许睡觉,被电棍插入阴道放电,被四把牙刷绑在一起毛面朝外插入阴道用手搓转的时候,我焉能不疯?

当“‘日本鬼子’和纳粹分子都不曾对自己的人民使过的惨无人道的酷刑每天都在用人民的血汗钱建起来的监狱、劳教所、拘留所里‘和风细雨’般地悄悄进行著,直至将活人逼死,或把逼不死的人逼疯”(曹静语)的时候,我焉能不疯?当我的朋友杜导斌对诸位说“用你们的声音支持那些和我们拥有同等国民权利的不幸的人们吧!向那个巨大的怪兽勇敢地说出‘不’字吧”,湖北应城的公安却又找他“谈话”,“威胁一次比一次厉害”(杜导斌语),就连他8月9日到武汉去参加网友聚会,其电话也被国安局随处跟踪,并被严厉警告"如果你一定要参加那个聚会,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时候,我焉能不疯?

当我到广东东莞和花都去采访那些善良的人,第二天他们当中的三个人却被秘密逮捕的时候,我焉能不疯?当我四川一个老乡讲述他到看守所靠“对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才能不挨‘盘盘帽’揍”的时候,我焉能不疯?当我突然在8月7日凌晨两点接到重庆一个忘年之交的电话,说他的表弟仅仅因为在垃圾堆里捡到一本《转法轮》就被抓的时候,我焉能不疯?

然而,我的疯又算得了什么?共产党里面那一小撮儿人才真的是彻底地疯了。以保“权贵”之位永不蹋倒,竟然将其意志凌驾于党、国之上,搞国家恐怖主义;由其设置的“610办公室”更是凌驾于党、政、公、检、法、司之上,实行无处不在的特务统治。而在理论上“可能反对得了”这些反动势力的党内民主派、中国经济体系、中国法制体系、中国新闻体系、中国教育体系、中国文艺体系、中国价值体系,都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异变":

因为要不惜一切代价地迫害法轮功,高层权力斗争和政治风险频繁加剧,四分之一的经济国力被投入迫害之用,警察越来越无法无天、残忍无比,新闻体系、教育体系、文艺体系集体无道义、集体无道德、集体无良心、集体无独立、集体无自由。就连以常识水平道出是非黑白的台湾、香港以及国际人士,也存在被大量收买的丑陋现象。甚至,竟有像梁冠军那样的华侨在民主之美国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更可悲是,中国十三亿五千万人的重大国难──集体无意识:轻则麻木,重则助虐为纣。前者因新闻、教育、文艺这三大体系被强力控制,后者因中国军政府的存在和国民对“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军国主义、“权力第一”的权力主义的普遍认可与崇尚,致使全国法治意识集体陵夷,道德观念集体堕落。

要让“集体无意识”的国民得以启蒙,并让文革悲剧、新文革悲剧(即法轮功悲剧)不再重现,我们需要相当繁杂的启蒙工作、相当久远的启蒙时间和相当坚韧的和平改革、渐进改革之意志。在“法轮功学员死亡人数高达1600多人,被关押人次超过10万,上亿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四年多来一直生活在恐怖之中,迫害中家破人亡、为逃避迫害而妻离子散、流离失所者更是数不胜数”(曹静语)的情况之下,面对谎言与虐杀,我们要做出怎样的选择?我认为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去认真考虑这个问题。

在曹静的《新世纪红朝第一谎言──“天安门自焚”大惨案》之中,我们看到:“不知从哪天起,法轮功学员的‘讲清真相’变成了面向民众,方式是自制传单、VCD光盘、标语等在公共场合张贴或散发。在追踪和反追踪中,数不清的秘密‘资料点’遍地开花地运转着,有的资料点一个点所制作的传单就达到了百万份之多。大名鼎鼎的光盘刻录软件‘Nero Burning Rom’(尼禄焚烧罗马)问世以后,个人使用它刻录得最多的光盘既不是大腕歌星的专辑,也不是好莱坞的热门电影,而是数以千万计的‘天安门自焚案真相’VCD。成立类似于二战以后专审纳粹战犯的特别国际法庭来对江氏的罪行展开审判的呼声日高,‘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成立在即。”这些都是正义的行为,是那些也许比我们的处境更为窘迫的“在经济上已经被卡断了脖子,而自掏腰包”(曹静语)的法轮功学员的维权之举。我们不但应当尊重他们的信仰自由,而且还应当尊重和肯定他们为坚持自己的信仰自由而作出的可贵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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