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投入学生运动的中共党员的投书
 
2002年4月10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判断之一、仔细对照相片(请点击放大):

上图为真王进东本人「标准(左)」、“自焚”的“王进东”「头顶圆尖(中)」、“烧伤”的“王进东”「头顶扁平宽(右)」


自焚前后的王进东与记者采访的王进东是同一个人?还是不同的三个人?

判断之二、研究国际有关文件: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于2001年8月正式声明:

我们根据我们确认的事实对法轮功进行了描述。那个政府在行使答复权利时,试图通过把法轮功称作导致死亡和家庭破裂的“XX”,来为其国家恐怖主义的镇压行为辩护。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死亡事件全部发生在中国当局的手中;家庭破裂是因为家庭成员们被该政权杀害所致;人们身心崩溃,不是因为修炼法轮功,而是因极端的酷刑、精神病院的拘押和虐待、劳改营里的强力劳动,以及其它类似的做法。根据《国际先驱论坛报》2001年8月6日的报导,(中国)政府承认已经正式批准动用暴力以消灭法轮功。该政权拿出2001年1月23日发生在天安门广场的所谓自焚事件作为指控法轮功是“XX”的证据。但是,我们得到了一份该事件的录像片,并从中得出结论,该事件是由这个政府一手导演的。我们备有这个录像片的拷贝,以供派发。

判断之三、自己咨询,自己观摩:

该机构派发原始录像带可咨询,自己问,要来一盘,自己看。

判断之四、了解所谓的「反华势力」:比如,

2001年11月22日,在天安门被逮捕并遭扭打的英国女法轮功学员莉莲抵英发表的声明:

亲爱的家人和朋友:

如大多数的你们所知,法轮功是一种气功(来源于中国的一种精神修炼)。法轮功由五套柔和舒缓的动作组成,包括静坐。它也强调提高人的心性(思想和心灵状态) 以符合宇宙的基本特性“真善忍”。

自从我修炼法轮功以来,我发现我的生活变的更加和谐。我现在健康和幸福。我感受到这种修炼给我身心带来的益处。在我修炼这套和谐的功法两年半的时候。中国(江泽民)政府禁止了法轮功。我无法相信这是真的。为什么他们要禁止这么祥和美妙,纯正及令人身心受益的功法。起初我无法相信这个事实, 但通过电视,报纸和互联网,我逐渐认识到:法轮功不仅被禁止了,法轮功学员还正遭受着无辜的暴行及非人的待遇。但时至今日,我仍然不明白为什么?

当然,我已听过很多“中国专家”的解释,诸如:

*法轮功人数超过七千万,已多于XX党员的人数。中国政府感到威胁。
*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其不受控制或没有腐化,由于法轮功活动都是免费,教功班不接 受捐助因而也无法通过其获利。每件事都是自愿基础上的个人行为。

“中国专家”所说的听起来很合理而且很可能是对的。但我仍然不解:

* 他们怎么能就因为人们修炼法轮功就逮捕和殴打学员。
* 他们怎么能不经审判就把法轮功学员投入劳改营关押三年。
* 他们怎么能就因为学员自愿传授法轮功而判学员十八年徒刑。
* 他们怎么能认为法轮功学员是女的就强奸合理或把电棍放入学员阴道电击折磨。
* 他们怎么能就因为父母修炼法轮功就虐杀婴儿。
* 他们怎么能就因为修炼五节协调的功法并按真善忍生活就虐杀学员。
* 国际组织怎么能对此保持沉默。

镇压法轮功,中国政府不仅违反了它自己的宪法,而且严重违背它签署的国际人权条约。

从镇压开始,已有5万多学员被任意逮捕和超过一万多学员未经审判就送入劳改营。在劳改营,残暴地使用强奸和酷刑试图强迫学员停止修炼,结果导致许多学员死亡。

我无法默默地观望这种非正义的行为。当我读到在中国的无辜的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暴行,我无法保持沉默,如果我出生在中国,我也许现在被酷刑折磨,强奸甚至杀害

如果我仍然生活在那儿,我难道不希望国际组织把我从非道义的虐待中解救出来?

我感到心中泛起巨大的慈悲和对在中国境内的法轮功同修的关心。他们也许失去包括说话权利的每一种人权,我将为他们代言。只有提升对暴行的意识,我们才能阻止暴行的发生。只要法轮功学员在中国随意被抓,虐待和杀害,我将无论去包括中国的任何地方都会提及这个话题。

当我去年在中国时,我看见警察是如何抓捕和野蛮殴打天安门广场的法轮功学员。大多数的其他的旅客不敢观看,但我却凝固般地站在哪儿,我的眼睛象两个水龙头一样大大地睁着。时间仿佛停止,我看着那些禽兽殴打毫无防备的学员,泪水象两条宽阔的河流一样渐渐浸湿我的衣襟。我不能相信这是现实,他们是如此残忍!然而,法轮功学员中却没有任何一个人以恶治恶!

在北京主要的旅游景点之一目睹这样难以置信的邪恶场面,我甚至不能想象当法轮功学员到达警察局或更恶劣的劳改营会遭受到怎样的残暴。在那样的地方有更加严厉的酷刑。

在都柏林三圣学院攻读研究生的赵明,在圣诞节回国探亲期间被逮捕。我上次看到他是在1999年八月伦敦海德公园,只在几个月之后,他回去探望他的父母,他就再没有回来。他被逮捕并被送到劳改营。到现在,他仍然被关押并遭受虐待。我希望赵明能尽快获得释放回到爱尔兰完成他的学业。

有许多关于发生在中国监狱和劳改营里的集体强奸和酷刑的报导。今年夏天,至少有二起在中国劳改营的集体屠杀。在中国北方的一个城市,警察在公共的广场把两名法轮功学员绑在摩托车上,他们开动摩托车拖着学员的身体在广场转圈直到他们死去。

我们不能静静地看着这些严重侵犯人权事件的发生。我希望在你读完之后,你能把法轮功学员在中国人权遭到践踏的事情告诉其他的人,让更多的人知道事实以唤起公众的关注尽快结束这一迫切的人权危机。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的信息,请观看互联网:http://www.faluninfo.net, http://www.clearwisdom.net

同时,为了纪念那些由于修炼法轮功而无辜死去的人们,我将去中国,从我的心底呼吁:
* 结束镇压
* 释放所有无辜的法轮功学员
* 允许和平修炼法轮功的权利

没有人应该因为修炼静坐和真善忍而付出生命。甚至生活在欧洲及美国的法轮功学员也收到来自电子邮件和电话的威胁,乃至身体的攻击。无数次,我们试图传递我们呼吁和平对话的信息,但中国大使馆总是拒绝我们的信件。我们不论生活在中国还是海外,都不应该感受到恐怖威胁。信仰,言论和集会的权力是人类最基本的人权,我们所想要的全部就是和平地修炼法轮功。如果为了传递这个信息我必须到中国去,那么我将义无反顾。

我希望你们能够完全理解我。 

判断之五、调查镇压之前的法轮功:

(一) 1998年上海电视台的新闻节目2:“法轮大法拥有众多修炼者”

SCATV 记者:邵志华 沈震宇

今天一大早,上海体育中心人头攒动,本市近万名爱好法轮大法的炼功者会聚一处进行推广表演。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师父于92年向社会公开传功讲法,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六年来,功法以炼功时不受场地时间的限制以及无需意念引导等不同于其他气功的全新内容另人耳目一新,独树一帜,到目前为止,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全国各地都有自发性的群众炼功组织,并传遍欧、美、澳、亚四大洲,全世界约有一亿人在学法轮大法。这是本台记者报道的。

(二) 《人民公安报》1993年9月21日关于李洪志先生亲率弟子为全国第三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代表免费提供康复治疗的报道:

人民公安报
RENMINGGONGANBAO
==================================================
国内外公开发行
邮发代号:1-71
国外代号:D11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办
第956期,1993年9月21日,每周二、四、六出版
社址:北京方庄芳星园三区15号楼,邮政编码:
==================================================
8月30日中国法轮功研究会会长李洪志先生(图右),率弟子们为参加全国第三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的代表们提供康复治疗。李洪志先生说:“凡是经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确认的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都有资格获得本功法的免费咨询。”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所属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1993年8月31日致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的感谢信

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张震寰理事长:

由中宣部和公安部联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于目前胜利结束。参加会议的一些代表,因同犯罪分子英勇斗争而致伤残,在常规的医务治疗后依然带着不同的病状。为帮助见义勇为有功人员解除疾苦,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曾正式向贵会提出请求,邀请中国法轮功主持人李洪志先生,在会议期间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提供气功康复治疗。这一请求当即得到张建秘书长和管谦副秘书长及费德泉主任的大力支持。

8月24日李洪志先生应邀专程来公安部为王芳会长(当时的公安部长)治病,8月30日李洪志先生带领一批法轮功气功师,来到会议上为近百名会议代表治病,治病效果之显著得到了普遍的称赞。接受治疗者有的因刀伤、枪伤留下的后遗症,经治疗后立刻解除了疼痛或麻木、乏力的症状;有的是脑外伤造成的后遗症,经治疗后立刻感到头脑清醒,解除了头痛、眩晕等症状:还有的是当场就消除了身体上的肿瘤;有的是在24小时内就排除了胆结石;也有一些是胃病、心脏病、关节病等病状患者,经治疗后都在当场感受到了消除病状的效果。在近百人的治疗中,除一位轻病患者没有明显感受外,其余全部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明显疗效。经法轮功治疗的代表们对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作出这一安排非常感激,说这是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做的又一件实事。而直接为代表们做了这一实事的是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各位领导和李洪志先生。这也是支持全国人民群众发扬见义勇为精神的实际行动。为此,我会特向您及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各位领导和李洪志先生表示诚挚的感谢!

希望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事业继续得到贵会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
1993年8月31日

判断之六、调查责任问题:(我个人认为首先是江氏个人责任,不应推给全党及全国人民)

(一) 98年下半年,以乔石同志为首的部分全国人大离退休老干部,根据大量群众来信反映公安非法对待法轮功炼功群众的问题,对法轮功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详细调查、研究,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

(二) 由于在政治局常委中得不到全力支持,江泽民向全体政治局委员写信,并多次以个人名义作“批示”,把法轮功问题定性于“与党争夺群众”、“亡党亡国”的高度。

“7.20”大镇压后,出乎江泽民的意料:法轮功学员生死都不怕,天天上访;全世界正义与民主的国家都谴责中国践踏人权,非法镇压;江泽民“党大于法”,“人治代法治”,这位中共总书记凌驾于法律之上、在全国人大之前给法轮功定了“邪教”。

镇压却越来越不得人心,越来越艰难。令江恼火的是,除山东、辽宁等少数省外,许多省市对镇压不感兴趣,对镇压的指令阳奉阴违,尤其南方一些省市如广东,到去年底竟然有“法轮功绝大多数是好人”,“在广东不判一个”等说法。连被选为接班人的胡锦涛、李长春也是消极敷衍、低调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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