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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冲“血溅鸳鸯楼”(图)
在儒家文化对官僚权势俯首贴耳战战兢兢的人文毒害下,中国社会最罕有的就是民间的英雄人物能挺身而出为民除害。在儒家纲常理论的宣传和统治机构的严密控制下,中国的百姓既缺乏刚勇的精神动力,也缺乏联合互助的自由行动。因此,期盼英雄人物伸张正义,是僝弱小民最热切幻想.正因为如此,所以武松的形象才被下层人们所崇拜景仰。 遗憾的是,中国历史上所谓"英雄辈出"的时代无一例外是大混乱大灾难爆发的年代,盖因中国人实在到了活不下去的境地才迫不得已地造反。我们的人们不仅能够在毫无正义道德毫无公平法律的社会环境中生存,而且还能够在毫无人格尊严毫无人道权利的社会中忍辱偷生。小民因生存的危机而造反,"英雄"则趁乱势而夺权."兴,百姓苦,亡,百姓苦",道出了逐鹿于权势的"英雄"和犁民百姓之间的脱节关系。 英雄造反难,士大夫造反则更难。 林冲是中国社会士大夫造反的典型例子,遭到官僚权势人物的排挤迫害,忍无可忍,终于挺而走险,投身草寇。“莿配仓洲,火烧草料场”,于其说是壮举,不如说是悲剧,毫无激扬慷慨的凛然正气。从林冲的事迹,我们只是看到了士大夫阶层是如何地依恋恋不舍于自身的利益,永远不会也不敢跳出“明哲保身忍辱负重”的自私狭隘的利益小圈圈,而从社会整体的正义道德立场上作出勇敢主动的反抗。 中国人这种从上层到下层的整体懦弱的性质,为残暴的独裁统治者提供了横行霸道的沃土,至今依然遭受着无穷无尽的灾难。嘲讽一点地说,这其实也是道德文化堕落所带来的的必然报应,是漠视权利意识的结果。 中国人不仅在没有权利的时候不主动争取权利,而且在享受着权利的时候也毫不关注权利。就如现在香港闹得纷纷扬扬的“23条立法”事件,港人漠不关心的态度就表明了他们对公民自由权利日益消弱的现实下懵董无知。香港的权势富贵人物借仗着中共辞令而日益扩张的垄断霸道,预示着即将丧失自由权利的香港将变成权贵人物的乐土,下层民众将由丧失自由权利开始,无声无息一点一滴地丧失其他具体的利益。 以现代民主自由的标准来看,人们的权利意识的淡薄重视其实反映了人格尊严贵贱。一个没有基本权利的公民,是被剥夺了人格尊严的人;一个极度漠视甚至主动排斥自身权利的公民,是自卑自贱无羞无耻的人。一个连自身权利都不敢维护争取的人,当然更不能期望他们能挺身而出伸张正义,就如我们不能期望林冲会做出“血溅鸳鸯楼”的壮举一样。 最近国内发生的一些事情和“林冲造反”的情况比较相似,就是中共在巨大的财政压力下终于将压榨的黑手伸向中高层的民营资本家。一度和权贵打得火热的“红色资本家”们曾经趾高气扬过,他们也是最热衷于宣扬“稳定压倒一切”“经济优先,利益至上”的一群人。而现在,他们似乎又回到了命运轮回的圈底,入狱的入狱,逃亡的逃亡,财产被抄没剥夺而申诉无门,身体被囚禁而有口难辩,曾经被他们高度赞扬的“灵活的政策法规,有人情味的家长式官员”,现在终于落实体现到他们自己身上。 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中国人常常感慨“世态炎凉,人情世故”,却鲜有人能从改善社会制度的方面来考虑如何稳定持久地保障自己的利益,因此意识不到权利被肆意践踏的后果就是利益被任意剥夺。如果林冲在高衙内调戏妻子的时候就奋起反抗,那么他起码还能保护得了家人的生命。 以现代文明的标准,我们同情林冲的悲惨遭遇,但也批判他懦弱退缩的性格,更谴责他缺乏正义勇敢的反抗精神。我们希望中国社会上将来的“林冲”,能有武松的正义道德和刚勇精神,真正地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坚定勇敢地捍卫公民的权利,甚至在人民危难的时候,断然地“血溅鸳鸯楼”,推翻独裁暴政。 摘自(博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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