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黑幫分子修槍原百色市公安局警官被加刑
 
2002年1月12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曾充當黑幫「保護傘」,目前正在獄中服刑的廣西百色市公安局刑偵直屬中隊原中隊長周壽山,因爲被發現有新的犯罪事實,最近又被百色地區中級法院加判有期徒刑5年。

  周壽山現年28歲,2001年4月,因僞造筆錄,致使犯有故意傷害罪的黑幫成員逍遙法外,被百色地區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

  據新華社報道,檢察機關隨後補充起訴的主要事實有:1997年11月某日晚,周壽山應百色黑社會性質組織「洪興社」主要成員黃東波之邀,與黃東波、黃偉等人來到百色市中山錄像室門口找到鄧國輝、陸榮和蘇成亨三人,周壽山掏出手槍威脅鄧國輝等3人不準動,任由「洪興社」成員毆打3人。

  1998年11月間,百色市公安局對特種行業場所進行清查,開展掃除「黃、賭、毒」統一行動,周壽山通風報信,致使百色市公安局對賭場營業場所的查處行動撲空;1998年底的一天,百色帶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首要分子陸忠靈將其非法持有的一支「五四」式手槍交給黑幫分子丁旭幫忙修理,周壽山聽到這個消息,將本局民警劉建軍佩帶的手槍拆開,取出槍內的彈簧片換到陸忠靈的手槍上。

  百色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爲周壽山的上述行爲構成了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決定判處周壽山有期徒刑5年,總刑期13年,執行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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