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招不用:病例里放入档案
 
林琳
 
2001年11月4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中国老年》杂志上说,一位老教师病入膏肓之时,向教育局提出想看一看自己的档案,因为他不知道多年前对自己的一次处分,档案上究竟是怎么写的。回答说:个人没有权力调阅。长期以来,人档案的撰写、整理,基本上是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完成的,而档案对中国人的「身家性命」又是十分关键。所以谁来保证档案的科学、公正、客观,这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位朋友对我说,他父亲因为向上级汇报了厂长弄虚做假、偷改账目、贪污盗窃的行为而被厂长定为“坏份子”,不但只给生活费,从会计的位置下来到车间工作,而且让他到毒性最大的化工车间工作。很快肝脏就发生了问题,浑身浮肿,到医院去看病时,才发现病例里竟放了一份“坏份子”处分材料,原来厂长要置他于死地。

一个犯罪嫌疑人,他也有权知道自己犯了甚么法,该承担甚么责任和刑罚,并且拥有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或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而个人档案制度,则完全是允许一些人根据自己的好恶而随意地对另一些人秘密地评价、定性,而往往这些不公正的评价决定了此人一生的命运,这真是太让人担心了。

这是共产制度的又一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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