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大陸人權律師劉書慶的兩卷本文集《「刺蝟」念茲在茲的法治和政治倫理——一個人權律師舉輕若重的拙思》近日在紐約出版。書中收錄他近二十年圍繞法治、人權案件、公共事件和政治倫理寫下的文章。文集分上下兩卷,內容涉及新公民運動、709案、慶安案件、雷洋案、鄭州公民案、女權五姐妹案、疫情防控、計畫生育、上訪者、馬三家和新疆事件等議題。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書中自述部分顯示,劉書慶曾有多重身份,包括人權律師、公益律師、獨立中文筆會會員和大學教師。他寫到,自己最珍視的是人權律師這一身份,但早在2015年底就被實際剝奪律師執業權,因此現在更準確地說是「律師後」。 他本週二(7日)接受自由亞洲電臺專訪時說:「這個文集,彙集了我20年來自己覺得還算滿意的作品,在一定意義上反映了我20年來的心路歷程,這些文章主要是對公共政治的評論,幾乎每篇都是在重述正常的政治倫理。」他還說,通過這些文章,可以看到中國大陸20年來政治氣氛的嬗變,也可以看到「這個體制是如何一塊塊地完善了極權拼圖,曾經遺漏的自由空隙幾乎消失殆盡」。 2015年底,劉書慶的律師執業證被濟南市司法局註銷,實際失去執業資格。談到此事,他在電話中告訴記者,自己的情況嚴格說來是「註銷」,但當局也不可能再允許他執業。 他說:「沒了律師證,如同武士失去佩劍,失去鎧甲,但是沒了證,也不全然都是壞事,它給了我一種超越性。」他還說,以前有證時,主要精力放在自己代理的個案上,寫的文字也幾乎都與個人有關;現在不同了,「我關注的主題更為宏大一些了,文字有了更多的思辨色彩,更大的穿透力」。 公共案件與709案 書中寫到,劉書慶曾代理或參與許志永案、陳樹慶案、姬來松案、女權五姐妹案,以及多起被控「尋釁滋事」的案件。他還提到,在709案中,王峭嶺曾委託他代理其丈夫李和平律師,王秋實律師在被抓前也曾委託他,吳淦和王全璋案也與他有交集。 目前,劉書慶在山東齊魯工業大學任教,回看這些公共案件,他對記者說:「作為躬身入局的人,我不想假裝樂觀地來給這些案件強行上價值,因為作為人權捍衛者,還是要實事求是。」他認為,這些案件雖曾引起國內外關注,但政府有足夠手段控制案件外溢。回頭看這些案件,更能看清民間力量的孱弱。至於它們能留下什麼,取決於人們是否能韌性堅持,以及後來者能否接力。 本專訪7月7日播發時,距離709案十一週年只有兩天。2015年7月9日前後,中共公安系統在多地集中抓捕、傳喚、約談人權律師、法律助理及維權人士,涉及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及多地法律人,外界後來稱之為「709案」或「709大抓捕」。 談到709案,劉書慶說:「再過幾天正好是709案十一週年了。在這個日子,我幾乎很難心緒平靜。」他認為,709案影響很大,「對人權律師的規訓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是持續進行的」。現在代理良心犯案件,律師甚至不太敢公開起訴書、辯護詞和判決書。 公民行動與法治倫理 書中還記錄了劉書慶參與的多項公民行動,包括反就業歧視、山東問題疫苗受害者索賠、李文亮醫生去世後呼籲設立「全民說真話日」,以及圍繞外國留學生財政補貼、權健案退賠機制、單身女性生育權等議題發起或參與行動。 談到這些行動的意義,他說,自己是從公民不服從的角度看待這些行動。它們不是為了掀起一場政治颶風,也不奢望引起公民的集體行動。支撐這些倡議的,是「對不義的憎惡,對謊言的唾棄,對弱者的悲憫」。他認為,這種不服從的意義,就是哈維爾所說的「生活在真實中」。 書名中的「法治和政治倫理」,也是劉書慶多年來文章的核心線索。談到兩者關係,他說,政治倫理和法治有很多共通之處,但並不完全等同。政治倫理是「更為基礎的關於權力與責任的倫理」,解決的是「你的權力來自於誰,就應該向誰負責,你的稅收來自於誰,應該向誰負責」。法治更多強調對權力的制約,強調依法行政,「對於公民,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為,而對權力,則是法無授權不可為」。 關注中國公民社會的評論人士劉維認為,這部文集也是人權律師群體在公共空間被壓縮後的民間檔案。過去十多年,許多案件在中國大陸公共討論中被刪除、被降溫或被重新定義,但律師、當事人和公共行動者留下的文字,仍然構成另一種民間記錄。 談到出版這兩卷文集的初衷,劉書慶說:「這兩冊書,初衷主要還是給自己一個交代吧,20來年零零散散的思考、寫作、知行合一的公民行動,在知天命之年,有一個階段性總結的東西,聊以自慰。當然如果讀者能從中看到中國人權捍衛者在愈發逼仄的環境下,仍然在堅守,有更多人關注這個群體,那當然是意外之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