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照片:香港民主活动人士、传媒大亨黎智英抵达香港终审法院。(2020年12月31日/VOA)
【人民报消息】香港高等法院本周四(2月26日)裁定,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就2022年的诈骗案上诉成功,原定罪及五年零九个月监禁刑期被撤销。不过,黎智英仍因另一宗涉及《港区国安法》的案件,被判处20年监禁。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上诉庭由首席法官潘兆初及法官彭宝琴、彭伟昌组成。潘兆初在庭上宣读判决时表示,上诉庭认为控方未能证明被告作出虚假陈述,亦未能确立刑事诈骗所需的法律要件,因此批准上诉,撤销定罪及刑罚。黎智英未有出庭。
三名法官在判词中指出,原审法院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错误,因此批准黎智英及另一名被告的上诉,推翻原有定罪及判刑。
判决理由与法律争点
不愿具名的司法界人士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上诉庭推翻定罪,关键在于是否满足诈骗罪的法律构成要件。“诈骗罪必须证明存在虚假陈述,以及被告具有欺骗意图。如果相关证据不足,法院有责任纠正原审裁决。”他指出,这类案件往往涉及合同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区分,上诉庭的分析显示,普通刑事案件的举证标准仍然严格。
这宗案件源于《苹果日报》总部大楼的租赁安排。控方指称,黎智英个人持有的顾问公司在报社大楼内运作,违反与科技园公司签订的租赁条款。2022年,原审法庭裁定有关行为构成诈骗,判处黎智英监禁五年零九个月,罚款200万港元,并禁止其在八年内担任公司管理职务。
与黎智英同案被定罪的前《苹果日报》行政总监黄伟强,其定罪与量刑亦在同日被撤销。判词指出,原审法院在法律适用上存在错误。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随后回应称,当局将仔细研究判词,并考虑是否提出进一步上诉。发言人表示,相关行为“客观上属于违规”,但未说明是否会启动新的法律程序。根据香港电台(RTHK)报道,律政司表示将研究判案书,以决定是否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
国安刑期仍未改变
长期报道法庭新闻的香港记者刘先生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这次裁决在程序层面具有一定象征意义。“上诉成功说明制度仍然允许纠错。但诈骗案属于普通商业纠纷延伸出来的刑事案件,与国安案件性质不同。”他指出,公众更关注的仍然是黎智英的国安案判决。
2月9日,黎智英因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一项发布煽动刊物罪,被判处20年监禁。该案被视为香港实施《港区国安法》以来刑期最长的案件之一。法院认为黎智英透过媒体平台呼吁外国制裁香港与中共官员,构成违法行为。
现年78岁的黎智英自2020年底被拘押至今,大部分时间在高设防监狱单独囚禁。其家属及多个人权组织曾对其健康状况表达关注。香港当局则表示,相关安排符合其本人意愿,并强调监狱管理依法进行。
各界关注案件走向
对于此次上诉结果,香港时政评论人士曾先生对自由亚洲电台分析称,诈骗案被撤销可能会被不同群体作出不同解读。他说:“支持者会认为司法程序仍然发挥作用,而批评者则会继续关注国安案件的刑期问题。”该人士认为,个别案件的法律结果未必改变香港整体政治环境,但仍可能成为观察香港法治状况的指标。
英国外交部早前表示,黎智英案件引发对香港司法独立与新闻自由的关注。美国国务院亦呼吁香港当局保障基本权利。
尽管诈骗案定罪被撤销,黎智英目前仍需继续服刑。除非国安案件在未来出现法律变动,他的刑期不会因此改变。由于诈骗案刑期此前仅有两年获准与国安案刑期同期执行,随著该定罪被撤销,其整体服刑安排可能受到影响,但具体释放时间仍取决于国安案的后续法律程序。
案件下一步是否进入终审程序,将成为外界关注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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