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習近平親自部署抓捕張又俠、劉振立,從已公開報導看,本文透過分析認為它屬於「政變」,一是非常規方式,不符合國法和組織程序;二是利用國家暴力工具,以暴力解決高層政治爭端。 報導中稱「中央決定」對張又俠與劉振立進行審查調查,中紀委網站上並未公布案情原因及「中央」決策過程。由於張、劉是中央軍委副主席與委員,習近平主導的抓捕行動必然絕密,不會提前在政治局或常委會議討論。這與文革時毛澤東用群眾運動打倒劉少奇、鄧小平在家中與元老密會廢黜趙紫陽,並決定鎮壓八九民運類似,都屬於「政變」。共同點是先有政治性罪名,如趙紫陽「分裂黨」和「支持動亂」,張、劉則是「踐踏軍委主席負責制」。都是先抓捕後找罪證,這是典型的黨內政治鬥爭引發的「政變」,即動用軍警力量解決黨內意見分歧或權鬥。 一、從媒體報導看這次政變的各種異常 中共媒體官宣張又俠、劉振立接受調查審查超過24小時,最早透過國防部發言人發布、新華社通稿,內容簡短: 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張又俠,中央軍委委員、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參謀長劉振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黨中央研究,決定對張又俠、劉振立立案審查調查。 關鍵詞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黨中央研究,決定」和「立案審查調查」。 解放軍報社論立即被新華社通稿發布,對張又俠劉振立定罪:張又俠、劉振立身為黨和軍隊的高級幹部,卻嚴重辜負黨中央、中央軍委信任重托,嚴重踐踏破壞軍委主席負責制,嚴重助長影響黨對軍隊絕對領導、危害黨的執政根基的政治和腐敗問題,嚴重影響軍委班子形象威信,嚴重衝擊全軍官兵團結奮進的政治思想基礎,對軍隊政治建軍、政治生態和戰鬥力建設造成嚴重危害。 現階段對張、劉的處置,仍然是涉嫌有罪錯,僅僅是「黨中央研究決定」對其採取行動,尚未經過黨紀國法審查,是立案階段,為什麼社論就直接有罪定性?顯然,這是「黨中央」決定的,沒有經過軍紀委與中紀委,中紀委網站公開資訊可以查證,即:中紀委並沒有參與處置張、劉,而中央軍委更不可能做出決定,因為現在中央軍委只有四個人,其中張又俠與劉振立就在其中,還有,直到三天後,中央人民政府網站上,張又俠與劉振立仍然名列中央軍委委員之列,所以解放軍報在社論中對張、劉兩位軍委首長進行有罪定性,並被新華社等重要媒體轉載,也是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 原中央黨校蔡霞教授在X平臺說:「中共國防部官宣這次事件,完全打破中共黨黨內機制運行的常規、底線、慣例、邏輯。」 與中紀委形成鮮明對照的是,美國媒體華爾街日報大篇幅報導張又俠向美國出賣核秘密情報。這種消息是美方還是中共餵料?十八大前,溫家寶、薄熙來、習近平三家被美國重量級媒體爆料腐敗,為什麼只有這三家?顯然是中共內部的政敵餵料。 我們看到,中共內部權鬥早已開始利用外國媒體,先置對手於不義之地,以影響國內形勢,掩蓋當局違法違紀的行徑,沒有司法獨立,不能公開審理高層腐敗案,就難以使公眾信服,畢竟當年還有公開審判四人幫的過程,江青的自我辯護、張春橋的沉默不語,都給我們留下的深刻的印象,儘管也屬於「政變」,顯然主導政變者順民心民意,社會與歷史正義,高於當時的程序規則,所以具有一定的正當性,得到社會廣泛的支持與認同。(待續) (作者X賬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