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立委提案收紧港人移民政策 最长6年才获定居身份
【人民报消息】18名民进党立委最近向立法院提案,要求有关港人申请居留或定居,应依照「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居留定居规定」,同时若要取得台湾人身份,则必须放弃香港原有护照。有律师指,若按照中国人在台湾的相关法例,港人欲取得身份将由过往最快1年延长至6年。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自2019年香港反送中事件后,不少港人透过多个移民渠道移居台湾,包括近日已有首批获得台湾人身份的「人道援助专案计划」(类似政治庇护)。不过,赖清德近期似乎要收紧相关政策。
赖于早前国安会议后已「预告」,将修改港澳人士移民台湾的规定。包括王定宇等18名民进党立委,则于日前向立法院提案,指出过去港人透过结婚、投资或专业移民,几乎居留满一年便可申请定居取得台湾身份证。提案指,近年中共加强对港澳控制,以「洗人口」方式将大量中国人移到香港,并利用台湾现行对港澳人士较宽松的移民法规进行对台渗透。
提案认为,为国家安全起见,需要对港澳人士定居的待遇加以调整,建议现行港澳条例第12条有关港澳人士居留或定居的规定,需要「比照」两岸关系条例第17条;同时建议港澳人士如欲申请中华民国国籍,由过往不需要放弃特区护照或BNO,改为需放弃原本持有的护照及国籍。熟悉移民政策的台湾律师林日春接受本台访问指出,若「比照」两岸关系条例第17条有关居留或定居的部份,港人或需如同大陆人一样,要约6年才能取得台湾身份;但他提醒,提案没有明确说明,相关更改是否要「完全」仿傚两岸条例去处理,故此有可能变成「完全」将港人当作大陆人士的话,港人可能就变成只有一个条件能留在台湾取得台湾身分,即「港配」以依亲方式移民。林日春认为修法一定要明确,到底是只是希望修改取得定居的年限由1变6,还是完全依照两岸关系条例。
本台正向提案人王定宇及王美惠查询修正的具体内容,正候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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