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曾在香港獨立遊行中舉著美國隊長盾牌,被稱為「美國隊長2.0」的馬俊文,原定週一(25日)出獄,不料因「23條」生效,出獄計劃被叫停。(大紀元)
【人民報消息】香港《基本法》第23條實施1週年,國際特赦組織發文形容,「23條」已成為鎮壓異見人士的「新常態」,更加被「武器化」對政治犯施加額外懲罰;並指出如今當權者將「國家安全」視為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王牌,「授予當局幾乎不受控制的權力」,將愈來愈荒謬的定罪方式「合理化、正當化」,務求消滅所有批評聲音。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俗稱「《基本法》23條」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將於本週日(23日)生效滿1週年。香港保安局一直以「罪行涉敏感危害國安活動、影響行動部署」為由,拒公布23條拘捕罪名分類數字。 23條成鎮壓異見「新常態」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白舒然(Sarah Brooks)回顧過去1年條例的實施情況指,「23條」被用作鞏固系統性鎮壓異見人士的「新常態」,當局以愈趨荒謬的方式,將不少和平發聲的行為定罪。 白舒然說:「人們因其穿著、所說所言或因輕微的抗議行為,就遭到針對打壓和嚴厲懲罰,這進一步加劇了香港本已瀰漫的恐懼氛圍。言論自由正遭受前所未有的打擊。」 16人因違反23條被捕 逾半數非暴力行為 國際特赦組織的調查顯示,目前至少有16人因涉違反「23條」而被捕。當中並沒有人被控參與暴力行為,但當局拒交代細節之下,就指控其中2人「煽動暴力」。被捕者中有5人被正式起訴,審前分別一直被羈押2至5個月不等。其中3人被判有罪,被判囚10至14個月不等,而罪成的原因分別是:穿著印有抗議口號的T恤和口罩、在網上批評政府,以及在公共汽車座位上寫下抗議口號。其餘兩人因被控涉嫌在社交平台上發表「煽動言論」的帖子,正被羈押候審。 組織指出,儘管其餘11名被捕者沒有遭到正式起訴而獲釋,但「23條」沒有設定刑事檢控的時限,故他們隨時可能因為曾被指控發表紀念「六四」及傳播「虛假資訊」的言論,而面臨被起訴的風險。 拘押與拒釋保釋 成為常見鎮壓手段 組織特別擔憂,香港當局在《港區國安法》實施時,屢以國安風險為名,默認使用「審前羈押」和「拒絕保釋」等鎮壓手段,並延伸至「23條」,使其變得更為「被武器化」,對已服刑的異見犯「施加額外懲罰」,拒絕他們在服刑三分之二後,按普通法系統,依據其行為良好等條件申請提早釋放。 對此,白舒然表示,法例界線模糊,當局隨意執法,可見如今「國家安全」成為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王牌,23條立法與《國安法》的最終目的,就是消除批評聲音。她說:「授予當局幾乎不受控制的權力,可以逮捕和監禁任何批評政府的人。結果就是香港成了一個人們不得不審查自己說了甚麼、寫了甚麼,甚至穿了甚麼的地方」。 跨國鎮壓海外異見者 呼籲撤銷23條與《國安法》 白舒然又指,「23條」不只打壓香港人權,亦跨國鎮壓海外異見者,對離港仍堅持行使言論自由的人「產生了寒蟬效應」。當局亦援引該法例的「域外適用效力」,鋪天蓋地以百萬懸紅通緝至少19名居住在英國、美國、加拿大和澳洲的香港社運人士,並對大部人施加懲罰,包括撤銷護照、吊銷律師執照、撤銷公司董事職務及禁止金融交易等。 組織敦促香港和中共政府立即廢除23條、《國安法》以及任何其他違反國際人權法律和標準的立法,亦呼籲其他國家政府保障港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並譴責跨國鎮壓行為。 香港政治犯數字持續攀升 另一人權組織「中國人權捍衛者」(CHRD)今月初曾發表報告指,截至去年底,香港已有1,917名政治犯,123人因國安相關罪名被判刑,平均刑期為5.15年。當中涉及「顛覆國家政權」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定罪有48人,比中國的40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