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厄运的中共法院院长:(上行从左至右)李佩生、胡世涛、唐林;(下行从左至右)冯伟、邹川宁、蔡建忠。(大纪元合成图)
【人民报消息】今年1月至6月,来自这七个省、自治区、市的九名初级法院、中级法院或高级法院的院长涉嫌「违法违纪」被查或获刑。 据大纪元记者李洁思综合报导,明慧网报导,他们都参与过迫害法轮功,对各自法院冤判法轮功学员负有领导责任。 他们是: 河南开封中级法院院长、开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佩生;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法院前院长冯伟;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法院院长胡世涛; 吉林省德惠市法院副院长丁才彦; 吉林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院长庄军; 贵州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唐林;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蔡建忠; 山东青岛市中级法院前院长邹川宁; 内蒙古自治区高院院长胡毅峰。 自中共江泽民集团1999年迫害法轮功以来,中共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操控司法系统,使中共法院成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打手。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刑期长短都被操控,所谓的庭审、判刑、维持原判只是走形式而已。 中共法院对大量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判重刑,导致学员被劫持入狱,遭受洗脑迫害、酷刑折磨,甚至被迫害致死,对此法院院长均逃脱不了罪责。 明慧网认为,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被查或判刑等,是遭恶报的一种表现形式。 河南开封市法院检察院两院前副院长李佩生被查
李佩生
据河南开封市5月9日消息,开封市政协一级调研员李佩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被开封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佩生,1965年生,曾任开封市顺河区法院书记员,一直到副院长、开封县法院院长,开封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后任开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开封市政协一级调研员。 李佩生作为法院、检察院的主要官员,对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冤判和上诉后的(维持原判)裁定都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河南开封法轮功学员庞良,原武警军官,于2009年9月被开封国保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3年入狱;2013年11月18日,庞良遭绑架后,又被非法判刑3年,再次被劫持到郑州新密监狱迫害。2017年,庞良再遭绑架,被秘密枉判10年。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法院前院长冯伟被查
冯伟
5月湖南省消息,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法院前院长冯伟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冯伟,1954年出生。曾任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法院院长、长沙市望城区法院院长。期间,冯伟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长沙市法轮功学员周飞燕,于2006年7月29日被长沙市岳麓区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3年,再后来被劫持到湖南女子监狱迫害。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法院院长胡世涛被查
胡世涛
6月4日山东省消息,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法院院长胡世涛涉嫌「严重违法」被审查和监察调查。 胡世涛,五十多岁,曾任济南市槐荫区法院副院长,济南市莱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期间,胡世涛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2016年8月,济南市槐荫区法轮功学员李健美被非法判刑9年,法轮功学员王斌被非法判刑7年。 吉林省德惠市法院副院长丁才彦被查 5月22日吉林省消息,吉林省德惠市法院中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丁才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丁才彦,六十岁左右,主要履历:2014年至2022年,任吉林省德惠市法院副院长。期间,丁才彦追随中共迫害政策,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被枉判入狱负有领导责任。据明慧网报导,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大都是他签字。 德惠市十名法轮功学员李瑞风、崔涛、王成顺、杨金玉等遭绑架,于2017年7月18日被非法庭审,当庭被非法判刑1年至7年不等。 吉林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院长庄军被调查 5月17日获悉,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庄军因「严重违法」被调查。庄军是吉林省法院系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据明慧网2022年1月9日的消息,吉林省长春市政法、司法系统联合起来迫害法轮功学员。长春市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起诉与非法审判,统一到朝阳区检察院和朝阳区法院,这两院根本不允许律师阅卷。尤其疫情期间,法院以疫情为借口,多采取远程庭审(简易开庭),律师无法提供法律支持。 吉林省长春市70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敏是退休大学教授,2023年2月13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劫持到看守所,后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冤判4年,现已被劫持到长春市黑嘴子女子监狱。 贵州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唐林被查
唐林
2月26日大陆媒体报导,贵州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唐林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唐林,1964年5月出生。曾任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六盘水市中级法院院长,贵州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期间,唐林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居住在贵州的湖南籍法轮功学员杨良英,于2019年10月8日被铜仁市玉屏县国保警察绑架、构陷,之后被非法判刑5年,被勒索罚款12万元。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蔡建忠被查
蔡建忠
1月大陆媒体报导,抚顺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蔡建忠因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蔡建忠,1963年11月出生,曾任抚顺市东洲区法院党组书记、抚顺市中级法院院办主任、抚顺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蔡建忠参与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刘品彤女士于2023年2月3日被抚顺市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1年6个月。刘品彤遂上诉,抚顺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 山东青岛市中级法院前院长邹川宁获刑7年半
邹川宁
1月29日,青岛市中级法院前院长邹川宁被判有期徒刑7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40万元。 邹川宁,1962年5月出生,四川渠县人,曾任青岛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烟台市中级法院院长、青岛市中级法院院长、青岛市中共人大常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自1999年7月至2012年3月,邹川宁曾任青岛市政法委副书记、烟台市中级法院院长、青岛市中级法院院长。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自1999年至2010年年底,海外媒体曝光,仅在青岛地区至少有39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内蒙古自治区高院院长胡毅峰获刑14年
胡毅峰
1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胡毅峰因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金人民币320万元。 胡毅峰,出生于1954年5月,内蒙古喀喇沁旗人,曾任巴彦淖尔盟盟委副书记、盟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常务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兼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2018年1月退休,2022年4月被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