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袁氏世範》上說:「執法的官員因為較有機會維護善良百姓的權益,在不為人知的情形下利益他人而積德,使子孫興旺。」 章和元年,肅宗大赦天下,對四月丙子日以前的在押罪犯減死罪一等,不施加鞭刑,發配金城守邊。 郭躬上奏皇帝說:「皇上施恩給死刑犯減刑,讓他們去戍守邊疆,原因是重視人命。現在犯了死罪的逃犯總數不下萬人,自從大赦天下以來,抓捕歸案的罪犯很多,但赦罪的詔書沒有涉及這些人,他們都被判了重刑。現今,判死罪的人都獲得了新生,唯獨後來被捕的罪犯卻未能蒙受皇上的恩澤,臣認為大赦令之前犯了死罪,而在大赦令之後被抓捕歸案的,都應同樣不加鞭刑,發配金城守邊,這樣既保全人命,又有益於邊防。」 肅宗同意郭躬的意見,也讓他們為國戍守邊疆,因而保全許多人的性命。 郭躬掌管法務,審判重在寬容公平,刑罰以仁恕為原則。他曾經上奏將四十一種重刑改為從輕處置,都得到皇帝的認可。 《為政善報事類》記載,郭躬官至廷尉正,他福蔭子孫,後人至公者一人,廷尉者七人,封侯者三人,刺史侍中十餘人,侍御史正監平者甚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