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後中共進一步收緊對公職人員出境限制
【人民報消息】儘管疫情後中共再次開放了國門,但港媒發現,中共當局仍在收緊對公職人員的旅行限制,甚至將這一限制泛化到企、事業單位普通員工,還有醫院、學校等機構的高層中。有學者指出,這一政策背後昭示著中共當局有極高的政治不安全感。
香港《南華早報》近日報導指,儘管中國在新冠疫情後逐步恢復與世界各地的人員往來,但官方仍一再收緊對公職人員和國有部門員工的出境管控。除幾乎所有公職人員外,大部分國有企業和金融部門的員工,以及學校和醫院的領導層也在管控範圍內。
報導發現,過去一年來,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部門不斷出臺新的私人出境限制規定,對已覆蓋的人群進行更嚴格的審查。受限群體均需上繳護照,若要出國旅行,必須申請「借用」護照,還需經過複雜且不透明的審批程序。
在中共系統中擔任較高職務或涉密崗位員工,所受到的出境限制更加嚴格。局長以上級別的官員即使在退休後,受到的約束是永久性的;公安和邊境管制部門則同時不斷更新邊控名單,監控未經授權的出境行為。
上述報導援引一位東南部省份的官員透露,該官員去年夏天申請參加兒子在英國牛津大學的畢業典禮但遭拒絕,理由是「此類請求沒有批准的先例」。今年這位官員再次申請前往香港探望在港工作的兒子,亦遭拒絕。
中國前民營企業家胡力任告訴自由亞洲電臺,至少在十年前,中共當局就已經對公職人員實施出境限制,但當時僅針對一定級別以上的官員。不僅如此,他還透露,與地方財政緊密相關的私企老闆出境亦遭受嚴格的審查。
一位知情人士向《南華早報》透露,今年春天,一家著名的混合所有制媒體集團開始收繳所有記者的護照。
因安全原因匿名的某家中共官媒的前中層工作人員告訴自由亞洲電臺,新聞記者由於職業性質特殊,更有機會接觸到官方內部文件,在中共當局泛化國家安全概念的當下,除了出於反腐目的防範官員外逃,記者也成為需要被管製出境的敏感職業。
「我在做新聞的時候,我們每天會收到省委宣傳部、省委辦公廳至少三封的宣傳禁令,或者報導禁令。什麼東西是不能報導的,什麼東西這段時間不要碰,討論都不可以。」他說:「即使我不走到採訪一線,這些禁令仍屬於機密,每年會要求你簽署一份跟單位的協議,按照國家保密法規定,工作相關信息都屬於機密,這些工作內容是不能對外傳播的。」
南華報導稱,不僅政府部門,許多國有機構亦在擴大出境限制。去年十二月,浙江省溫州市出臺規定,對副司級以上官員在退休後至少兩年內繼續實施出境限制;青海省某縣級政府則承諾確保該縣一千多名官員「零持有」海外旅行證件。此外,根據2022年政府通知,即使是杭州數字中心的社區層級政府承包商在計畫出國旅行時也會受到類似審查。
紐約城市大學政治系教授夏明分析指出,除了打擊腐敗、防止官員外逃,中共當局將旅行限制泛化至企、事業單位等普通職工是出於極大的政治不安全感。
他說:「中國出現了一種對政權的極度失望,對習近平的高度不信任。如果要潤的話,有兩個必要條件。一個是有錢,第二個要有能力、有才華。」
夏明說,這兩個條件都集中在科級以上幹部、知識份子、私營企業家等群體,中共當局想要依靠這些群體維持政權穩定,當然要控制這些群體「跳船」外溢。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年初發布,2023年11月,上海市嘉定區某單位幹部王某因十三次未按規定向組織報告因私出國(境)事項,受到政務撤職處分。
上述通報還指,王某熱衷於出國旅遊,但由於其認為審批流程「繁瑣」,且擔心出國(境)次數過多「影響不好」,便動起了歪腦筋。按照規定,他的護照和港澳通行證由單位統一保管。為了繞開組織程序,他假借遺失重新辦理了證件。2015年至2019年,他多次編造國內旅行目的地申請公休假,實則前往俄羅斯、泰國、日本等國遊玩。
中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一條規定,違反規定出境或者辦理因私出境證件的,予以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嚴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中共二十大後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一條規定,違反有關規定辦理因私出國(境)證件、前往港澳通行證,或者未經批准出入國(邊)境,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轉自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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