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山東省膠東縣的城管暴力對待手無寸鐵、艱難求生的老百姓。(網絡圖片)
【人民報消息】廣西北海市政府撤銷該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即城管執法局)的消息衝上熱搜,網民紛紛留言歡呼慶祝,希望其它城市效仿北海。輿論認爲,過去二十多年,本無執法權的城管人員所到之處,挑起民怨,爆發衝突,甚至釀成多起命案。如今北海市撤銷城管局應與政府經費不足有關。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上週一(1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人民政府發布「關於停止使用北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證的公告」顯示,根據「北海市機構改革方案」等,將該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的住房和城鄉建設、自然資源、交通運輸、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旅遊文體廣電、商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領域的行政執法職責,劃歸相關主管部門承擔,不再保留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也就是城管執法局。從6月10日起,停止使用北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證。
廣西北海市政府公告撤銷已成立5年的廣西北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廣西北海市政府/RFA)
對於北海當局撤銷綜合行政執法局,湖南株洲市公安局前刑警程曉峯本週一接受本臺採訪時說,可能與政府財政困難有關,另一原因是緩解官民矛盾:「城管部門現在與老百姓的各種衝突,愈來愈明顯,所以這也是當局爲了緩解目前的社會矛盾的原因之一。」 上述消息近日被媒體曝光後,引髮網民熱議並慶祝。二十多年來,中國民衆普遍對城管的「執法」方式感到不滿和憤怒,紛紛留言叫好:「撥亂反正」,「如果能取締城管的話,那社會又進步了」,網民「思一凡的地盤」留言寫道,取消城管的原因,一是沒錢發工資,二是工作沒做好。城管部門和商戶之間矛盾日益尖銳,取消城管部門有助於縮減開支,減少扯皮的事。 城管游離在國務院行政編製之外 湖南時事評論人士任銘對城管的出現和運作頗有研究,他告訴本臺:「從三個角度來講,第一,城管惰政、懶政,馬路上本來有交警維持秩序,衛生本來是環衛工管理。第二,幾十年前,中國是沒有城管職業的,今天所謂城管所做的事,在還沒有城管以前,都有很多職能部門承擔。」 中國各地城管的出現可以追溯到上世紀90年代。中國的城管系統最初成立於1997年,目的是爲了加強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環境,規範城市秩序。不過,城管執法權沒有受到中國全國人大授權,因此受到法律和學界廣泛質疑。 任銘認爲,城管部門早就應該撤銷。他說:「城管是在各個地方慢慢形成的。至今爲止,城管都不屬於國務院行政序列下的有編製的部門。他沒有得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正式認可,他就是一個自我授權的,山寨版的組織,沒有編製也就沒有國家預算。」 目前,除了廣西北海,本臺並無看到其他城市撤銷城管執法局的相關信息。對此,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前法律顧問杜文接受本臺採訪時說,如果將此理解爲各地全面取消城管可能並不準確。甚至可以稱之爲誤讀。他說,北海市政府取消的是城市綜合執法局,是在讓城管歸回到原有的城鄉建設或市政市容部門。他說:「城市綜合執法局是溫家寶和李克強高度認可並極力力推的一個行政改革措施。然而,此次撤銷似乎表明開啓了對李克強路線的調整和清算。城管早在上世紀90年代就已經普遍存在了。我在2007年完成的國務院課題,也是中共17大胡錦濤報告起草組的課題。」 撤銷城管只是讓各行政執法權力各歸其位 杜文說,《中國基層政府依法行政現狀調研》中曾系統提出了行政執法領域交叉執法、執法擾民的問題,建議加大推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成立城市綜合執法局來將分散在各部門的城市管理權集中到一個部門,以減少浪費行政資源和多頭執法造成的執法混亂問題:「當時我們舉了一個例子:一位農民開著拖拉機進城賣西瓜,40頂大檐帽管不了一頂爛草帽。我們在內蒙古滿洲里市還搞了個試點,很成功後來得以在全國逐漸推廣。」 杜文認爲,讓各個行政執法權力各歸其位。這是開倒車,是反改革。綜合執法局撤銷了,那如何解決:交叉執法(重複執法),執法擾民的問題呢? △